1. | 通報成員:哥斯達黎加 |
2. | 負責機構:經濟工業(yè)貿易部 (MEIC),調整改進和技術法規(guī)局。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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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
ICS:[{"uid":"71.100"}] HS:[{"uid":"33.04"}] |
5. |
通報標題:中美洲技術法規(guī)(RTCA) No. 71.01.36:06 化妝品。化妝品標簽。頁數:6頁 使用語言:西班牙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本法規(guī)制定了所有容量化妝品的標簽必須包含的信息要求,以防止其使用引起健康危險。 本法規(guī)不適用于在旅館經營中專門使用的化妝品。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健康和生命及保護消費者。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在官方公報上公布之后。 擬生效日期: 中美洲五國經濟部長會議(COMIECO)決議公布之后6個月。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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