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qū) |
2. | 負責機構: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
4. | 覆蓋的產品:
ICS:[] HS:[] |
5. |
通報標題:汽車燃料經濟性標準和檢驗管理法規(guī)修正案 (有關車輛條款 - 6頁,漢語,有英語譯文)頁數: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以下 2006 年 10 月 30 日 的信息根據 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qū)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補遺 有關車輛檢驗和管理的燃料經濟標準和法規(guī)的第2、4和4-2款的修正草案。 概要:鑒于認識到消費者對超過4200c.c發(fā)動機大排量車輛的需求日益增加,能源局計劃在現行的法規(guī)中再增加一個車輛發(fā)動機排量種類并規(guī)定燃料經濟標準。另外,該修正提案也規(guī)定,在第4-2款(涉及除小轎車或旅行車以外的乘用車、商用車及總重小于2500千克的輕型卡車)中提及的燃料經濟標準能適用于具有US LDT或EU M1G合格證的車輛。 日期:該修正提案預定于2007年1月1日生效,必須在2006年12月30日以前收到評議。 為求進一步信息,請聯系: WTO/TBT 咨詢點 標準計量檢驗局 經濟事務部 4 Chinan Road, Section 1, Taipei, 100, Taiwan 電話:(886-2) 3343-1814 傳真:(886-2) 2343-1804 電子郵件:tbtenq@bsmi.gov.tw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