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美國 |
| 2. | 負責機構: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
| 4. | 覆蓋的產品:
ICS:[] HS:[] |
| 5. |
通報標題:加利福尼亞空氣資源管理委員會關于召開公開聽證會的通告,考慮采用加利福尼亞消費品法規(guī)的修正提案頁數: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以下 2006 年 11 月 09 日 的信息根據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勘誤 第2項: 本通報中的“負責機構:”應當修改為: 加利福尼亞州,加利福尼亞空氣資源委員會(ARB) (230) “如果與上述的機構不同,應當顯示指定處理有關本通告評議意見的機構和部門的名稱和地址(如果可獲得,包括電話和傳真號, 電子信箱和網址): ”應當修改為: 加利福尼亞空氣資源委員會 委員會職員 空氣資源委員會 地址:1001 I街區(qū) 加利福尼亞州薩克拉曼多市95814 電子提交: http://www.arb.ca.gov/lispub/comm/bclist.php 傳真提交: +(916) 322–3928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 7. | 目的和理由: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