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哥斯達黎加 |
| 2. | 負責機構(gòu): |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對進口原產(chǎn)于荷蘭的帶根和花的盆栽玫瑰(薔薇屬)植株實施監(jiān)管的決議。使用語言: 頁數(shù):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 哥斯達黎加特此通知,第G/SPS/N/CRI/264號文件中通報的植物檢疫措施已根據(jù)國家植物檢疫局標準與法規(guī)司有害生物分析科第051-2024-CV-ARP-SFE號決議獲得批準,制定了進口原產(chǎn)于荷蘭的帶根和花的盆栽玫瑰(薔薇屬)植株的植物檢疫要求。該決議的草案已于2024年4月5日分發(fā)。生效日期為最終決議簽署后六個月。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CRI/24_03883_00_s.pdf |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是否有相關(guān)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9. |
可提供的相關(guān)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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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 11. | 擬生效日期: |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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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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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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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哥斯達黎加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4-06-21如下信息: 對進口原產(chǎn)于荷蘭的帶根和花的盆栽玫瑰(薔薇屬)植株實施監(jiān)管的決議。
哥斯達黎加特此通知,第G/SPS/N/CRI/264號文件中通報的植物檢疫措施已根據(jù)國家植物檢疫局標準與法規(guī)司有害生物分析科第051-2024-CV-ARP-SFE號決議獲得批準,制定了進口原產(chǎn)于荷蘭的帶根和花的盆栽玫瑰(薔薇屬)植株的植物檢疫要求。該決議的草案已于2024年4月5日分發(fā)。生效日期為最終決議簽署后六個月。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CRI/24_03883_00_s.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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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補遺通報涉及: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yīng)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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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哥斯達黎加特此通知,第G/SPS/N/CRI/264號文件中通報的植物檢疫措施已根據(jù)國家植物檢疫局標準與法規(guī)司有害生物分析科第051-2024-CV-ARP-SFE號決議獲得批準,制定了進口原產(chǎn)于荷蘭的帶根和花的盆栽玫瑰(薔薇屬)植株的植物檢疫要求。該決議的草案已于2024年4月5日分發(fā)。生效日期為最終決議簽署后六個月。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CRI/24_03883_00_s.pdf |
| 1. | 通報成員:哥斯達黎加 |
| 2. | 負責機構(gòu): |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對進口原產(chǎn)于荷蘭的帶根和花的盆栽玫瑰(薔薇屬)植株實施監(jiān)管的決議。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 哥斯達黎加特此通知,第G/SPS/N/CRI/264號文件中通報的植物檢疫措施已根據(jù)國家植物檢疫局標準與法規(guī)司有害生物分析科第051-2024-CV-ARP-SFE號決議獲得批準,制定了進口原產(chǎn)于荷蘭的帶根和花的盆栽玫瑰(薔薇屬)植株的植物檢疫要求。該決議的草案已于2024年4月5日分發(fā)。生效日期為最終決議簽署后六個月。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CRI/24_03883_00_s.pdf |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zhì)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 9. | 是否有相關(guān)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10. |
可提供的相關(guān)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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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 12. | 擬生效日期: |
|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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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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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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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yīng)哥斯達黎加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4-06-21如下信息: |
| 通報標題:對進口原產(chǎn)于荷蘭的帶根和花的盆栽玫瑰(薔薇屬)植株實施監(jiān)管的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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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簡述:
哥斯達黎加特此通知,第G/SPS/N/CRI/264號文件中通報的植物檢疫措施已根據(jù)國家植物檢疫局標準與法規(guī)司有害生物分析科第051-2024-CV-ARP-SFE號決議獲得批準,制定了進口原產(chǎn)于荷蘭的帶根和花的盆栽玫瑰(薔薇屬)植株的植物檢疫要求。該決議的草案已于2024年4月5日分發(fā)。生效日期為最終決議簽署后六個月。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CRI/24_03883_00_s.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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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補遺通報涉及: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yīng)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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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應(yīng)哥斯達黎加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4-06-21如下信息: |
| 通報標題:對進口原產(chǎn)于荷蘭的帶根和花的盆栽玫瑰(薔薇屬)植株實施監(jiān)管的決議。 |
| 哥斯達黎加特此通知,第G/SPS/N/CRI/264號文件中通報的植物檢疫措施已根據(jù)國家植物檢疫局標準與法規(guī)司有害生物分析科第051-2024-CV-ARP-SFE號決議獲得批準,制定了進口原產(chǎn)于荷蘭的帶根和花的盆栽玫瑰(薔薇屬)植株的植物檢疫要求。該決議的草案已于2024年4月5日分發(fā)。生效日期為最終決議簽署后六個月。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CRI/24_03883_00_s.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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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補遺通報涉及: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yīng)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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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1. | 通報成員:哥斯達黎加 |
| 2. |
通報標題:對進口原產(chǎn)于荷蘭的帶根和花的盆栽玫瑰(薔薇屬)植株實施監(jiān)管的決議。使用語言: 頁數(shù): 鏈接網(wǎng)址: |
| 3. | 相關(guān)方: |
| 4. | 覆蓋的產(chǎn)品: |
| 5. | 等效性承認的確定以及任何相關(guān)程序或法規(guī)生效的日期(年/月/日): |
| 6. |
內(nèi)容簡述: 哥斯達黎加特此通知,第G/SPS/N/CRI/264號文件中通報的植物檢疫措施已根據(jù)國家植物檢疫局標準與法規(guī)司有害生物分析科第051-2024-CV-ARP-SFE號決議獲得批準,制定了進口原產(chǎn)于荷蘭的帶根和花的盆栽玫瑰(薔薇屬)植株的植物檢疫要求。該決議的草案已于2024年4月5日分發(fā)。生效日期為最終決議簽署后六個月。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CRI/24_03883_00_s.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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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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