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埃及 |
2. | 負責機構(gò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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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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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
ICS: 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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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埃及標準ES 718、612“卷煙用混合煙草”(8頁;阿拉伯語)(部分修訂)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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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簡述: 補遺理由: [ ]評議期變更-日期: [X]通過的通報措施-日期:2024年4月22日 [ ]公布的通報措施-日期: [X]通報措施生效-日期:2024年5月22日 [ ]最終措施文本可從以下途徑獲取[腳注參考文件:1]:[1:該信息可以通過包括網(wǎng)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獲取最終/修改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信息提供。] [ ]通報措施被撤回或撤銷-日期: 如果措施被重新通報,相關(guān)編號: [ ]通報措施的內(nèi)容或范圍發(fā)生變更,文本可從以下途徑獲取1: 新的意見反饋截止日期(如適用): [ ]發(fā)布的解釋性指南和文本可從以下途徑獲取1: [ ]其他:
說明:涵蓋的產(chǎn)品:煙草、煙草制品和煙草工業(yè)設備(ICS編碼:65.160) 本補遺涉及通報第143/2024號部頒法令(1頁;阿拉伯語),該法令給予生產(chǎn)商和進口商六個月的過渡期,以遵守 埃及標準ES 718、612“卷煙用混合煙草”(8頁;阿拉伯語)(部分修訂,1頁;阿拉伯語)。 應該指出的是,先前在第G/TBT/N/EGY/1號文件(2005年12月14日)中通報的第130/2005號部頒法令(11頁;阿拉伯語)以及先前在第G/TBT/N/EGY/1/Add.3號文件(2018年1月10日)中通報的第1001/2017號部頒法令(2頁;阿拉伯語)強制執(zhí)行(除其他事項之外)該標準的早期版本。 值得一提的是,這些標準已在下列項目中做出了部分修改: — 第(3)項 定義——新增一項定義“煙草水分:在100℃溫度下干燥16小時后煙草揮發(fā)部分的重量百分比”。 — 第(5)項 包裝和標簽—— 將第(5/2)項改為“包裝上的商品名稱”。 — 第(5)項——新增第(5/8)項“商品名稱用阿拉伯語或任何其他外文寫在香煙上”。 值得一提的是,該標準已根據(jù)國家研究制定。 通過在官方公報上發(fā)布行政命令,生產(chǎn)商和進口商可隨時了解埃及標準的任何修訂。 批準日期:2024年4月22日 生效日期:2024年5月22日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及可向其獲取文本的機構(gòu): 國家咨詢點 埃及標準化和質(zhì)量組織 16 Tadreeb El-Modarrebeen St., Ameriya, Cairo – Egypt 電子郵箱:eos@idsc.net.eg /eos.tbt@eos.org.eg 網(wǎng)址:http://www.eos.org.eg 電話:+ (202) 22845528 傳真:+ (202) 22845504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關(guān)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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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遺理由:
[ ]評議期變更-日期:
[X]通過的通報措施-日期:2024年4月22日
[ ]公布的通報措施-日期:
[X]通報措施生效-日期:2024年5月22日
[ ]最終措施文本可從以下途徑獲取[腳注參考文件:1]:[1:該信息可以通過包括網(wǎng)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獲取最終/修改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信息提供。]
[ ]通報措施被撤回或撤銷-日期:
如果措施被重新通報,相關(guān)編號:
[ ]通報措施的內(nèi)容或范圍發(fā)生變更,文本可從以下途徑獲取1:
新的意見反饋截止日期(如適用):
[ ]發(fā)布的解釋性指南和文本可從以下途徑獲取1:
[ ]其他:
說明:涵蓋的產(chǎn)品:煙草、煙草制品和煙草工業(yè)設備(ICS編碼:65.160)
本補遺涉及通報第143/2024號部頒法令(1頁;阿拉伯語),該法令給予生產(chǎn)商和進口商六個月的過渡期,以遵守
埃及標準ES 718、612“卷煙用混合煙草”(8頁;阿拉伯語)(部分修訂,1頁;阿拉伯語)。
應該指出的是,先前在第G/TBT/N/EGY/1號文件(2005年12月14日)中通報的第130/2005號部頒法令(11頁;阿拉伯語)以及先前在第G/TBT/N/EGY/1/Add.3號文件(2018年1月10日)中通報的第1001/2017號部頒法令(2頁;阿拉伯語)強制執(zhí)行(除其他事項之外)該標準的早期版本。
值得一提的是,這些標準已在下列項目中做出了部分修改:
— 第(3)項 定義——新增一項定義“煙草水分:在100℃溫度下干燥16小時后煙草揮發(fā)部分的重量百分比”。
— 第(5)項 包裝和標簽—— 將第(5/2)項改為“包裝上的商品名稱”。
— 第(5)項——新增第(5/8)項“商品名稱用阿拉伯語或任何其他外文寫在香煙上”。
值得一提的是,該標準已根據(jù)國家研究制定。
通過在官方公報上發(fā)布行政命令,生產(chǎn)商和進口商可隨時了解埃及標準的任何修訂。
批準日期:2024年4月22日
生效日期:2024年5月22日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及可向其獲取文本的機構(gòu):
國家咨詢點
埃及標準化和質(zhì)量組織
16 Tadreeb El-Modarrebeen St., Ameriya, Cairo – Egypt
電子郵箱:eos@idsc.net.eg /eos.tbt@eos.org.eg
網(wǎng)址:http://www.eos.org.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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