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以色列 |
2. | 負責機構:以色列WTO-TBT咨詢點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2.9.2 [?], 2.10.1 [?], 5.6.2 [X], 5.7.1 [?], 3.2 [?], 7.2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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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膳食補充劑(HS編碼:3004);(ICS編碼:11.120.10、67.040)
ICS: HS: |
5. |
通報標題:公共健康保護條例(食品)(適當進口商進口膳食補充劑)5783-2024頁數(shù):9頁 使用語言:希伯來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 衛(wèi)生部發(fā)布了新條例草案,其名稱為“公共衛(wèi)生保護條例(食品)(由適當進口商進口膳食補充劑)5783-2024”。 現(xiàn)行進口制度包括在進口膳食補充劑(包括進口原材料)前獲得批準,并在檢疫站檢驗后辦理放行手續(xù)。 持有有效進口商證書的注冊進口商將能夠注冊為膳食補充劑的適當進口商,并滿足新法規(guī)草案中規(guī)定的新門檻條件,之后能夠獲得進口營養(yǎng)補充劑的預先審批。該審批將大大縮短獲得進口審批和產(chǎn)品從檢疫站放行上市的等待時間。 該擬議的條例要求膳食補充劑進口商全面熟悉適用于該產(chǎn)品的食品法規(guī)和要求,實施風險管理安全體系,對進口膳食補充劑的安全和質量負責,并可享受快速簡化的初步進口審批流程。 該擬議的條例將在以色列官方公報上公布后12個月生效。 盡管如此,對于已經(jīng)注冊為“適當進口商”的進口商而言,該擬議的條例將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詐,保護消費者利益;保護人類健康和安全;減少貿(mào)易壁壘,促進貿(mào)易;節(jié)約成本,提高生產(chǎn)力 |
8. | 相關文件: ? 公共衛(wèi)生保護法(食品)5775-2015 |
9. |
擬生效日期: 待定。該擬議的條例將在以色列官方公報上公布后12個月生效。盡管如此,對于已經(jīng)注冊為“適當進口商”的進口商而言,該擬議的條例將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
待定。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自通報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TBT/ISR/24_03287_00_x.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TBT/ISR/24_03287_01_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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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wèi)生部發(fā)布了新條例草案,其名稱為“公共衛(wèi)生保護條例(食品)(由適當進口商進口膳食補充劑)5783-2024”。
現(xiàn)行進口制度包括在進口膳食補充劑(包括進口原材料)前獲得批準,并在檢疫站檢驗后辦理放行手續(xù)。
持有有效進口商證書的注冊進口商將能夠注冊為膳食補充劑的適當進口商,并滿足新法規(guī)草案中規(guī)定的新門檻條件,之后能夠獲得進口營養(yǎng)補充劑的預先審批。該審批將大大縮短獲得進口審批和產(chǎn)品從檢疫站放行上市的等待時間。
該擬議的條例要求膳食補充劑進口商全面熟悉適用于該產(chǎn)品的食品法規(guī)和要求,實施風險管理安全體系,對進口膳食補充劑的安全和質量負責,并可享受快速簡化的初步進口審批流程。
該擬議的條例將在以色列官方公報上公布后12個月生效。
盡管如此,對于已經(jīng)注冊為“適當進口商”的進口商而言,該擬議的條例將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