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中國 |
2. | 負責機構: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SAC)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
4. | 覆蓋的產品:煙花爆竹
ICS:[{"uid":"71.100.30"}] HS:[{"uid":"36041000"}] |
5. |
通報標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煙花爆竹 升空類產品 雙響》頁數(shù):9頁 使用語言:中文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本標準規(guī)定了雙響產品的術語和定義、級別和型號、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和產品的標志、包裝、運輸與貯存的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提高產品質量,保護人身安全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WTO秘書處分發(fā)后90天 擬生效日期: 批準后6個月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WTO秘書處分發(fā)后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