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哥倫比亞 |
2. | 負責機構:社會福利部和商業(yè)工業(yè)旅游部法規(guī)局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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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分類于如下稅則號的接觸食品玻璃器皿及玻璃-陶瓷器皿,接觸食品陶瓷烹飪器皿和家用及公共陶瓷餐具、廚具:6911.10.00.00; 6911.90.00.00; 6912.00.00.00; 7013.10.00.00; 7013.22.00.00; 7013.28.00.00; 7013.33.00.00; 7013.37.00.00; 7013.41.00.00; 7013.42.00.00; 7013.49.00.00; 7013.91.00.00 和 7013.99.00.00
ICS:[{"uid":"81."}] HS:[{"uid":"6911"},{"uid":"6912"},{"uid":"7013"}] |
5. |
通報標題:社會福利部和商業(yè)工業(yè)旅游部“頒布在哥倫比亞銷售的國內生產或進口接觸食品玻璃器皿及玻璃-陶瓷器皿、接觸食品陶瓷烹飪器皿和家用及公共陶瓷餐具、廚具技術法規(guī)”的決議草案頁數:14頁 使用語言:西班牙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規(guī)定了在哥倫比亞銷售的國內生產或進口接觸食品玻璃器皿及玻璃-陶瓷器皿、接觸食品陶瓷烹飪器皿和家用及公共陶瓷餐具、廚具必須遵守的技術要求。法規(guī)包括以下方面:頒布;目的;范圍;定義、縮寫和單位;受控產品要求;引用的哥倫比亞技術標準(NTCs);合格評定程序;合格證明;監(jiān)督和檢驗機構;處罰制度;關于認證、檢驗機構和認可實驗室的信息,其它政府機構規(guī)定的類似要求;生產商和進口商注冊;附錄;復審和更新;過度性規(guī)定;有效期;廢除。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鉛及鎘的釋放對使用者健康引起的危險或將其減到最小,及防止可能的誤導消費者行為。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決議簽署之日 擬生效日期: 在官方公報上公布之后6個月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8/03/28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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