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中國 |
2. | 負責機構: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SAC)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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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不間斷電源設備
ICS:[{"uid":"29.200"}] HS:[{"uid":"8504"}] |
5. |
通報標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不間斷電源設備 第1-2部分:限制觸及區(qū)使用的UPS的一般規(guī)定和安全要求》頁數:33頁 使用語言:中文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本標準規(guī)定了限制觸及區(qū)使用的不間斷電源產品的一般規(guī)定和安全要求。本標準適用于直流環(huán)節(jié)中具有電能儲存裝置的電子式不間斷電源設備(不包括直流供電的電子鎮(zhèn)流器和基于旋轉電機的UPS)。 |
7. | 目的和理由:規(guī)范市場,保障人身安全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WTO秘書處分發(fā)后90天 擬生效日期: 批準后6個月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WTO秘書處分發(fā)后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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