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哥倫比亞 |
2. | 負責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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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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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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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管理人用醫(yī)療設備和生物醫(yī)學設備的衛(wèi)生注冊、銷售批準和衛(wèi)生監(jiān)督系統(tǒng)”的法令草案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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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述:以下 2008 年 08 月 01 日 的信息根據(jù) 哥倫比亞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補遺 哥倫比亞共和國特此通告,2008年6月3日由世界貿易組織以文件G/TBT/N/COL/66/Add.5通報的, 社會福利部“批準關于獲得醫(yī)療器械衛(wèi)生注冊和/或銷售許可的幾項要求” 的法令草案第1條(“許可”)闡明如下: “第1條 – 許可”。對于在2005年的第4725號法令第29(b)條中列出的涉及國家,即,歐洲經(jīng)濟共同體、美國、加拿大、日本和澳大利亞銷售的種類I、IIa和IIb醫(yī)療器械,2005年的第4725號法令第18條的(d)、(e)、(f)和(k)段中規(guī)定的獲得衛(wèi)生注冊的要求,應當根據(jù)所涉及國家衛(wèi)生主管部門的證明批準,該證明應說明此產(chǎn)品已經(jīng)批準在其境內銷售,并且在該國自由出售,標明醫(yī)療器械的參考名稱和特殊名稱,以及有效期不超過一年或按照該證明中規(guī)定的時間。 咨詢點 聯(lián)系人:丹尼爾Héctor Rico R. 電子信箱: drico@mincomercio.gov.co 哥倫比亞波哥大特區(qū) Calle 28 No 13A – 15, tercer piso 電話:(+571) 606-7676轉1690 傳真: (+571) 241-0480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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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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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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