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中國 |
| 2. | 負責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GACC) |
| 3. | 覆蓋的產品: 植物繁殖材料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所有貿易伙伴
|
| 5. |
通報標題:進境植物繁殖材料檢疫管理辦法使用語言:中文 頁數(shù):6頁 鏈接網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CHN/23_11524_00_x.pdf |
| 6. |
內容簡述: 根據(jù)近年來檢疫監(jiān)管工作的實際情況,該管理辦法對進境植物繁殖材料檢疫審批、口岸檢疫、入境后檢疫等相關事項做出了進一步細化規(guī)定,但對境外關聯(lián)方沒有提出新的要求。 |
| 7. |
目的和理由:
植物保護,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 10.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公布日期: 待定。 |
| 11. |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23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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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咨詢點
|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中華人民共和國WTO/SPS國家通報和咨詢中心
電話:+(86 10) 5795 4645/5795 4642
電子郵箱:sps@customs.gov.cn
|
|
應中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3-08-07如下信息: 進境植物繁殖材料檢疫管理辦法
根據(jù)近年來檢疫監(jiān)管工作的實際情況,該管理辦法對進境植物繁殖材料檢疫審批、口岸檢疫、入境后檢疫等相關事項做出了進一步細化規(guī)定,但對境外關聯(lián)方沒有提出新的要求。 |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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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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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中華人民共和國WTO/SPS國家通報和咨詢中心
電話:+(86 10) 5795 4645/5795 4642
電子郵箱:sps@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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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近年來檢疫監(jiān)管工作的實際情況,該管理辦法對進境植物繁殖材料檢疫審批、口岸檢疫、入境后檢疫等相關事項做出了進一步細化規(guī)定,但對境外關聯(lián)方沒有提出新的要求。 |
| 1. | 通報成員:中國 |
| 2. | 負責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GACC) |
| 3. | 覆蓋的產品: 植物繁殖材料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所有貿易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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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通報標題:進境植物繁殖材料檢疫管理辦法頁數(shù):6頁 使用語言:中文 鏈接網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CHN/23_11524_00_x.pdf |
| 6. |
內容簡述: 根據(jù)近年來檢疫監(jiān)管工作的實際情況,該管理辦法對進境植物繁殖材料檢疫審批、口岸檢疫、入境后檢疫等相關事項做出了進一步細化規(guī)定,但對境外關聯(lián)方沒有提出新的要求。 |
| 7. |
目的和理由:
植物保護,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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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公布日期: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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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擬生效日期: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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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23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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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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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中華人民共和國WTO/SPS國家通報和咨詢中心
電話:+(86 10) 5795 4645/5795 4642
電子郵箱:sps@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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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中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3-08-07如下信息: |
| 通報標題:進境植物繁殖材料檢疫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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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述:
根據(jù)近年來檢疫監(jiān)管工作的實際情況,該管理辦法對進境植物繁殖材料檢疫審批、口岸檢疫、入境后檢疫等相關事項做出了進一步細化規(guī)定,但對境外關聯(lián)方沒有提出新的要求。 |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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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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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中華人民共和國WTO/SPS國家通報和咨詢中心
電話:+(86 10) 5795 4645/5795 4642
電子郵箱:sps@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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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中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3-08-07如下信息: |
| 通報標題:進境植物繁殖材料檢疫管理辦法 |
根據(jù)近年來檢疫監(jiān)管工作的實際情況,該管理辦法對進境植物繁殖材料檢疫審批、口岸檢疫、入境后檢疫等相關事項做出了進一步細化規(guī)定,但對境外關聯(lián)方沒有提出新的要求。 |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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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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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中華人民共和國WTO/SPS國家通報和咨詢中心
電話:+(86 10) 5795 4645/5795 4642
電子郵箱:sps@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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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通報成員:中國 |
| 2. |
通報標題:進境植物繁殖材料檢疫管理辦法使用語言:中文 頁數(shù):6頁 鏈接網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CHN/23_11524_00_x.pdf |
| 3. | 相關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GACC) |
| 4. | 覆蓋的產品: 植物繁殖材料 |
| 5. | 等效性承認的確定以及任何相關程序或法規(guī)生效的日期(年/月/日): 待定。 |
| 6. |
內容簡述: 根據(jù)近年來檢疫監(jiān)管工作的實際情況,該管理辦法對進境植物繁殖材料檢疫審批、口岸檢疫、入境后檢疫等相關事項做出了進一步細化規(guī)定,但對境外關聯(lián)方沒有提出新的要求。 |
| 7.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中華人民共和國WTO/SPS國家通報和咨詢中心
電話:+(86 10) 5795 4645/5795 4642
電子郵箱:sps@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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