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美國 |
2. | 負責機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 (444)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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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玩具、兒童用品(
ICS:[{"uid":"97.200"},{"uid":"97.190"}] HS:[{"uid":"9503"}] |
5. |
通報標題:某些兒童用品的第三方測試;關于評定遵守聯邦法規(guī)法典第16編第1501部分的第三方合格評定機構認可要求的公告頁數:3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發(fā)布評定遵守聯邦法規(guī)法典第16編第1501部分的第三方合格評定機構認可要求的公告?!断M品安全法案》(CPSA)在第14(a)(3)(B)(iii)項,按照由《2008年的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CPSIA)追加的第102(a)(2)項(公共法律110-314),指示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公布這項關于測試兒童用品是否遵守在聯邦法規(guī)法典(CFR)第16編第1501部分的本委員會法規(guī),確定打算供三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和其它用品是否由于小部件,存在窒息、吸入或攝取危險的,第三方合格評定機構認可要求的公告。要求屬于這些法規(guī)的產品的制造商(包括進口商)或私營標簽商將產品交由經認可進行測試的實驗室測試,并且必須基于該測試發(fā)給符合可適用的法規(guī)的證明。 |
7. | 消費者安全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2008/11/17 擬生效日期: 2008/11/17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8/12/17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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