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印度尼西亞 |
| 2. | 負責機構:工業(yè)部,農業(yè)和化學工業(yè)司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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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三聚氰胺產品-餐飲用具
ICS:[{"uid":"97.040"}] HS:[{"uid":"3924.10.00.00"}] |
| 5. |
通報標題:工業(yè)部關于強制執(zhí)行印尼國家標準SNI 7322:2008:三聚氰胺產品-餐飲用具的法令草案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本法令草案規(guī)定所有國內生產及進口、在國內分銷和銷售的三聚氰胺產品-餐飲用具應滿足SNI要求。生產商和/或進口商應具備使用SNI標志的產品認證并且符合SNI要求,還應把SNI標志貼在產品上。SNI標志的產品認證應由印尼國家認可機構(KAN)認可或工業(yè)部指定的產品認證機構通過以下程序頒發(fā): a. 基于SNI要求的產品質量合格檢驗; b. 質量管理系統(tǒng)(QMS) SNI: 19-9001-2001/ISO 9001-2000或其修訂的實施審 核;或其它公認的質量管理系統(tǒng)。 檢驗應由KAN認可、與KAN簽署了相互承認協(xié)定(MRA)的認可機構認可及與印尼有雙邊或多邊法律協(xié)定的外國認可機構認可的檢驗實驗室完成。 工業(yè)部農業(yè)和化學工業(yè)司是負責執(zhí)行此法令的機構并且為法令提供技術指導,包括產品認證程序和SNI標志。 在國內市場分銷的國內生產和進口三聚氰胺產品-餐飲用具應符合HS.3924.10.00.00 類產品標準SNI 7322:2008的要求。這些標準規(guī)定了范圍、術語和定義、類型、質量要求、取樣、檢驗方法、驗收、標志要求和包裝(這些標準是印尼語)。 |
| 7. | 目的和理由:<br>1. 保護消費者<br> 2. 提高三聚氰胺產品-餐飲用具的質量<br> 3. 制定公平的貿易競爭規(guī)則 |
| 8. | 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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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通報之后2個月 擬生效日期: 批準之后6個月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之日起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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