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越南 |
2. | 負責機構:科學技術部,標準質量局-STAMEQ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
4. | 覆蓋的產品:電器及電子設備
ICS:[{"uid":"29.020"}] HS:[{"uid":"84"},{"uid":"85"}] |
5. |
通報標題:電器及電子設備安全技術法規(guī)草案頁數(shù):8頁 使用語言:越南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 本技術法規(guī)要求生產、進口和/或交易法規(guī)附錄規(guī)定的電器及電子設備的供應商必須具備由第3方認證機構頒發(fā)的符合法規(guī)技術要求的合格證明。產品應符合的技術要求由與IEC標準等效的相關越南國家標準確定。執(zhí)行檢測和/或認證的認證機構和檢測實驗室應由越南國家認可機構、APLAC/ILAC/PAC成員中的其它機構或MRAs中列出的認可機構認可。 認證產品在國內市場流通之前應具備合格標志。 |
7. | 目的和理由:加強人類安全保護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批準之后6個月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