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加拿大 |
2. | 負責機構:衛(wèi)生部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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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兒童玩具及兒童護理用品
ICS:[{"uid":"97.190"},{"uid":"97.200"}] HS:[{"uid":"9501"},{"uid":"9502"},{"uid":"9503"},{"uid":"39"},{"uid":"4014"}] |
5. |
通報標題:-鄰苯二甲酸鹽(酯)法規(guī)提案(18頁,英語和法語) -修訂《危險產品法案》(鄰苯二甲酸鹽(酯))目錄I的命令提案(2頁,英語和法語) -修訂危險產品(玩具)法規(guī)的提案(2頁,英語和法語)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 全部或部分由含某些鄰苯二甲酸鹽(酯)軟質乙烯基塑料組成的產品對于長時間吮吸或咀嚼軟質乙烯基塑料的幼兒具有危害健康的潛在影響。國內行業(yè)已經采取自愿性行動,去除軟質乙烯基塑料出牙嚼器、橡皮奶頭及其它設計供幼兒放到嘴里嚼的產品中兩種主要使用的鄰苯二甲酸鹽(酯)[鄰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和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保證只有少部分的軟質乙烯基塑料兒童用品在加拿大銷售。大量的這些產品是在國外制造的,加拿大自愿性的限制并非始終適用。美國和歐盟基于在動物中的不良生殖影響[鄰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和鄰苯二甲酸丁芐酯(BBP)],或者盡管缺乏關于健康危險的科學確定性[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鄰苯二甲酸二異癸酯(DIDP)和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但在預防性基礎上最近規(guī)定了軟質乙烯基塑料兒童玩具和兒童護理用品中六種鄰苯二甲酸鹽(酯)的法定限量。 根據《危險產品法案》目錄I第II部分的限制是確保在加拿大進口、銷售或做廣告的軟質乙烯基塑料兒童玩具和兒童護理用品不含美國和歐盟限制的鄰苯二甲酸鹽(酯)的最有效措施。最后,提案提議將所有兒童玩具和兒童護理用品的軟質乙烯基中DEHP、DBP和BBP每一種的濃度限制到不超過1 000 毫克/千克,以及以合理預測的方式,在軟質乙烯基可能放入四歲以下兒童口中的情況下,將兒童玩具和兒童護理用品的軟質乙烯基中的DINP、DIDP和DNOP每一種的濃度限制到不超過1 000 毫克/千克。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健康和安全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通常在加舀大官方公報第I部分公布后5到8個月之內。 擬生效日期: (a) 關于打算供促進四歲以下的兒童進食、吮吸或出牙用的兒童護理用品,本措施批準之日;以及<br>(b) 關于打算供促進四歲以下的兒童放松、睡眠或衛(wèi)生用的玩具和兒童護理用品,本措施批準后六個月。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9/09/03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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