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美國 |
2. | 負責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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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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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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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飲料:瓶裝水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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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述:以下 2009 年 06 月 30 日 的信息根據(jù)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勘誤 標題:飲料:瓶裝水;修訂 部門:食品藥品管理局,HHS 措施:最終法規(guī);修訂 摘要:食品藥品管理局(FDA)現(xiàn)修訂2009年5月29日聯(lián)邦紀事(74 FR 25651)中的最終法規(guī)。最終法規(guī)的“影響分析”部分有一個錯誤。本文件修訂該錯誤。以下是修訂:第25656頁,第3欄,第1段,第5行開頭,句子“由于本法規(guī)每實體成本很小,主管部門保證最終法規(guī)不會對眾多小實體產(chǎn)生重大經(jīng)濟影響”修改為“由于本法規(guī)每實體成本很小,主管部門相信最終法規(guī)不會對眾多小實體產(chǎn)生重大經(jīng)濟影響”。 生效日期:2009年6月25日 欲獲取更多信息請聯(lián)系: 勞倫 帕斯尼克 羅賓 食品安全與應用營養(yǎng)中心(HFS-317) 食品藥品管理局 5100 公園路 學院公園,MD 20740 美國 電話: 301-436-1639 電子信箱:lauren.robin@fda.hhs.gov 全文可在以下網(wǎng)址獲?。?http://edocket.access.gpo.gov/2009/E9-14981.htm http://edocket.access.gpo.gov/2009/pdf/E9-14981.pdf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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