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歐盟 |
| 2. | 負責機構: 歐盟委員會衛(wèi)生與食品安全總司 |
| 3. | 覆蓋的產品: 動物和動物源性產品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X] 所有貿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歐盟委員會授權法規(guī)草案,該法規(guī)補充了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關于禁止從第三國出口到歐盟的動物或動物源性產品中使用某些抗菌藥品的(EU)第2019/6號法規(guī)(與歐洲經濟區(qū)相關的文本)。頁數(shù):10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本歐盟委員會授權法規(guī)草案制定了從第三國出口到歐盟的供人類食用的動物和動物源性產品應滿足的要求,這些要求涉及(EU)第2019/6號法規(guī)中規(guī)定的禁止使用用于促進生長和提高產量的抗菌劑以及禁止使用某些用于治療人類感染的抗菌劑(歐盟委員會(EU)第2022/1255號執(zhí)行法規(guī))。 |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X]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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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X]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主要為《盡量減少和控制食源性抗菌素耐藥性的操作規(guī)范》(CXC 61-2005;于2021年修訂);《食源性抗生素耐藥性風險分析指南》(CXG 77-2011) [X]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主要為,第36號決議“通過同一健康方法防治抗菌素耐藥性:行動和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戰(zhàn)略”以及第38號決議“減輕抗菌素耐藥性威脅的全球行動:“同一健康”倡議下未來活動的進展和機會”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 ]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X] 是 [ ] 否 |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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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公布日期: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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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擬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本法規(guī)的實施取決于進一步執(zhí)行措施的制定和實施。
[ ] 貿易促進措施
|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X]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3年2月6日
|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X]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歐盟委員會衛(wèi)生與食品安全總司,A4組——多邊國際關系 地址:布魯塞爾Rue Froissart 101B-1049,電話:+(32 2) 29 54263 傳真:+(32 2) 29 98090 電子郵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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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X]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歐盟委員會衛(wèi)生與食品安全總司,A4組——多邊國際關系 地址:布魯塞爾Rue Froissart 101B-1049,電話:+(32 2) 29 54263 傳真:+(32 2) 29 98090 電子郵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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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歐盟委員會授權法規(guī)草案制定了從第三國出口到歐盟的供人類食用的動物和動物源性產品應滿足的要求,這些要求涉及(EU)第2019/6號法規(guī)中規(guī)定的禁止使用用于促進生長和提高產量的抗菌劑以及禁止使用某些用于治療人類感染的抗菌劑(歐盟委員會(EU)第2022/1255號執(zhí)行法規(gu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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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X]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歐盟委員會衛(wèi)生與食品安全總司,A4組——多邊國際關系 地址:布魯塞爾Rue Froissart 101B-1049,電話:+(32 2) 29 54263 傳真:+(32 2) 29 98090 電子郵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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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X]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歐盟委員會衛(wèi)生與食品安全總司,A4組——多邊國際關系 地址:布魯塞爾Rue Froissart 101B-1049,電話:+(32 2) 29 54263 傳真:+(32 2) 29 98090 電子郵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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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歐盟委員會授權法規(guī)草案制定了從第三國出口到歐盟的供人類食用的動物和動物源性產品應滿足的要求,這些要求涉及(EU)第2019/6號法規(guī)中規(guī)定的禁止使用用于促進生長和提高產量的抗菌劑以及禁止使用某些用于治療人類感染的抗菌劑(歐盟委員會(EU)第2022/1255號執(zhí)行法規(guī))。 |
| 1. | 通報成員:歐盟 |
| 2. | 負責機構: 歐盟委員會衛(wèi)生與食品安全總司 |
| 3. | 覆蓋的產品: 動物和動物源性產品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X] 所有貿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歐盟委員會授權法規(guī)草案,該法規(guī)補充了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關于禁止從第三國出口到歐盟的動物或動物源性產品中使用某些抗菌藥品的(EU)第2019/6號法規(guī)(與歐洲經濟區(qū)相關的文本)。頁數(shù):10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本歐盟委員會授權法規(guī)草案制定了從第三國出口到歐盟的供人類食用的動物和動物源性產品應滿足的要求,這些要求涉及(EU)第2019/6號法規(guī)中規(guī)定的禁止使用用于促進生長和提高產量的抗菌劑以及禁止使用某些用于治療人類感染的抗菌劑(歐盟委員會(EU)第2022/1255號執(zhí)行法規(guī))。 |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X]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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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X]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主要為《盡量減少和控制食源性抗菌素耐藥性的操作規(guī)范》(CXC 61-2005;于2021年修訂);《食源性抗生素耐藥性風險分析指南》(CXG 77-2011) [X]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主要為,第36號決議“通過同一健康方法防治抗菌素耐藥性:行動和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戰(zhàn)略”以及第38號決議“減輕抗菌素耐藥性威脅的全球行動:“同一健康”倡議下未來活動的進展和機會”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 ]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X] 是 [ ] 否 |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 11.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公布日期: 待定。
|
| 12. |
擬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本法規(guī)的實施取決于進一步執(zhí)行措施的制定和實施。
[ ] 貿易促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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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X]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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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X]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歐盟委員會衛(wèi)生與食品安全總司,A4組——多邊國際關系 地址:布魯塞爾Rue Froissart 101B-1049,電話:+(32 2) 29 54263 傳真:+(32 2) 29 98090 電子郵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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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X]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歐盟委員會衛(wèi)生與食品安全總司,A4組——多邊國際關系 地址:布魯塞爾Rue Froissart 101B-1049,電話:+(32 2) 29 54263 傳真:+(32 2) 29 98090 電子郵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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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歐盟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2-12-08如下信息: |
| 通報標題:歐盟委員會授權法規(guī)草案,該法規(guī)補充了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關于禁止從第三國出口到歐盟的動物或動物源性產品中使用某些抗菌藥品的(EU)第2019/6號法規(guī)(與歐洲經濟區(qū)相關的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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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述:
本歐盟委員會授權法規(guī)草案制定了從第三國出口到歐盟的供人類食用的動物和動物源性產品應滿足的要求,這些要求涉及(EU)第2019/6號法規(guī)中規(guī)定的禁止使用用于促進生長和提高產量的抗菌劑以及禁止使用某些用于治療人類感染的抗菌劑(歐盟委員會(EU)第2022/1255號執(zhí)行法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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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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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X]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歐盟委員會衛(wèi)生與食品安全總司,A4組——多邊國際關系 地址:布魯塞爾Rue Froissart 101B-1049,電話:+(32 2) 29 54263 傳真:+(32 2) 29 98090 電子郵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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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X]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歐盟委員會衛(wèi)生與食品安全總司,A4組——多邊國際關系 地址:布魯塞爾Rue Froissart 101B-1049,電話:+(32 2) 29 54263 傳真:+(32 2) 29 98090 電子郵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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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歐盟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2-12-08如下信息: |
| 本歐盟委員會授權法規(guī)草案制定了從第三國出口到歐盟的供人類食用的動物和動物源性產品應滿足的要求,這些要求涉及(EU)第2019/6號法規(guī)中規(guī)定的禁止使用用于促進生長和提高產量的抗菌劑以及禁止使用某些用于治療人類感染的抗菌劑(歐盟委員會(EU)第2022/1255號執(zhí)行法規(guī))。 |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X]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歐盟委員會衛(wèi)生與食品安全總司,A4組——多邊國際關系 地址:布魯塞爾Rue Froissart 101B-1049,電話:+(32 2) 29 54263 傳真:+(32 2) 29 98090 電子郵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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