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新加坡 |
2. | 負責機構(gòu): 新加坡食品局(SFA)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食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X] 所有貿(mào)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5. |
通報標題:2022年食品條例草案(預包裝食品的標簽要求)(第X號修正案)(可從 http://www.sfa.gov.sg/legislation上找到)。頁數(shù):10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新加坡食品局(SFA)建議對預包裝食品的標簽要求進行以下修訂。A.修訂《食品條例》第5條關于預包裝食品標簽的一般要求:要求提供標識食品生產(chǎn)工廠和生產(chǎn)批次的批次識別聲明;要求在不正確的使用或處理食品的方式會使食品不安全或不宜食的情況下,提供食品使用或處理說明;要求食品原產(chǎn)國的名稱附有適當?shù)奈淖郑ɡ纾骸霸a(chǎn)國:”;“產(chǎn)品:”;“制造于”等),在新加坡制造的預包裝食品要申報原產(chǎn)國;配料說明的要求修改如下:規(guī)定在適當?shù)钠纺肯律陥笈淞险f明(如:“配料”);按制造時的投料重量降序排列列出成分。要求在配料說明下聲明添加的水,但以下情況除外:水是復合食品中使用的鹽水、糖漿或肉湯等配料的一部分,并在配料表中聲明為水;水在生產(chǎn)過程中蒸發(fā);水占成品的比例不到5%;水用于重構(gòu)脫水成分,其中添加的水量等于在制作脫水配料時最初去除的水?;砻饧庸ぶ鷦┑穆暶?。要求聲明存在通過使用涉及已知對個體過敏的食品和配料的生物技術獲得的任何過敏原(如第5(4)(ea)條所列)。更新《食品條例》附表一允許的一般術語列表,并因此撤銷條例第6(4)條。B.修訂條例第6條,以小單位包裝的食品(最大表面積小于10cm2)在標簽上免于聲明以下信息,但前提是潛在購買者可通過物理文件或網(wǎng)站或其他電子記錄獲得這些信息:配料說明(包括檸檬黃、已知對個體過敏的配料說明);批次標識;含有天冬酰胺的食品說明;食品使用或處理說明。C.修訂《食品條例》第9條和第9A條,以禁止使用與食品有關的含有以下暗示的聲稱或建議:其他食品不安全食用;本條允許的食品成分不安全;該食品不含本條不允許的食品添加劑;或該食品不含任何食品中禁止的物質(zhì)。D.針對在網(wǎng)絡銷售平臺上宣傳或銷售的食品,加入一項新條例12A,要求在預包裝食品的銷售清單上聲明以下信息:食品名稱;配料表(包括檸檬黃和已知會引起過敏反應的食品的聲明);凈含量和瀝干重量;新加坡食品制造商、包裝商、分銷商、進口商、出口商或供應商的名稱和地址;原產(chǎn)國名稱;食品使用或處理說明 E.包括作為“無麩質(zhì)”、“天然無麩質(zhì)”和“減少麩質(zhì)”銷售的食品的定義和具體標準。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X]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CXS 1-1985) ;《聲稱通用指南》(CAC/GL 1-1979 (CXG 1-1979)) ;《麩質(zhì)不耐受者特殊膳食用食品標準》(CXS 118-1979)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 ]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X]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以下文件可在網(wǎng)站上查閱: http://www.sfa.gov.sg/legislation(選擇“食品銷售法案”,然后單擊相關文件標題)“2022年食品條例草案(預包裝食品的標簽要求)(第X號修正案)”和“2022年食品條例草案(預包裝食品的標簽要求)(第X號修正案)的咨詢”。 |
10. |
擬批準日期:
2023年第二季度。 擬公布日期: 2023年第二季度。
|
11. |
擬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2023年第二季度。
[ ] 貿(mào)易促進措施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2年11月29日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通報文件和公眾咨詢文件將在以下網(wǎng)站提供: https://www.sfa.gov.sg/legislation。(選擇“食品銷售法案”,然后點擊“2022年食品條例草案(預包裝食品的標簽要求)(第X號修正案)”和“2022年食品條例草案(預包裝食品的標簽要求)(第X號修正案)的咨詢”。或者,請寫信至:新加坡食品局,地址:52 Jurong Gateway Road JEM Office Tower, #14-01Singapore 608550,電子郵箱:neo_mui_lee@sfa.gov.sg WTO_Contact@sfa.gov.sg
|
新加坡食品局(SFA)建議對預包裝食品的標簽要求進行以下修訂。A.修訂《食品條例》第5條關于預包裝食品標簽的一般要求:要求提供標識食品生產(chǎn)工廠和生產(chǎn)批次的批次識別聲明;要求在不正確的使用或處理食品的方式會使食品不安全或不宜食的情況下,提供食品使用或處理說明;要求食品原產(chǎn)國的名稱附有適當?shù)奈淖郑ɡ纾骸霸a(chǎn)國:”;“產(chǎn)品:”;“制造于”等),在新加坡制造的預包裝食品要申報原產(chǎn)國;配料說明的要求修改如下:規(guī)定在適當?shù)钠纺肯律陥笈淞险f明(如:“配料”);按制造時的投料重量降序排列列出成分。要求在配料說明下聲明添加的水,但以下情況除外:水是復合食品中使用的鹽水、糖漿或肉湯等配料的一部分,并在配料表中聲明為水;水在生產(chǎn)過程中蒸發(fā);水占成品的比例不到5%;水用于重構(gòu)脫水成分,其中添加的水量等于在制作脫水配料時最初去除的水。豁免加工助劑的聲明。要求聲明存在通過使用涉及已知對個體過敏的食品和配料的生物技術獲得的任何過敏原(如第5(4)(ea)條所列)。更新《食品條例》附表一允許的一般術語列表,并因此撤銷條例第6(4)條。B.修訂條例第6條,以小單位包裝的食品(最大表面積小于10cm2)在標簽上免于聲明以下信息,但前提是潛在購買者可通過物理文件或網(wǎng)站或其他電子記錄獲得這些信息:配料說明(包括檸檬黃、已知對個體過敏的配料說明);批次標識;含有天冬酰胺的食品說明;食品使用或處理說明。C.修訂《食品條例》第9條和第9A條,以禁止使用與食品有關的含有以下暗示的聲稱或建議:其他食品不安全食用;本條允許的食品成分不安全;該食品不含本條不允許的食品添加劑;或該食品不含任何食品中禁止的物質(zhì)。D.針對在網(wǎng)絡銷售平臺上宣傳或銷售的食品,加入一項新條例12A,要求在預包裝食品的銷售清單上聲明以下信息:食品名稱;配料表(包括檸檬黃和已知會引起過敏反應的食品的聲明);凈含量和瀝干重量;新加坡食品制造商、包裝商、分銷商、進口商、出口商或供應商的名稱和地址;原產(chǎn)國名稱;食品使用或處理說明 E.包括作為“無麩質(zhì)”、“天然無麩質(zhì)”和“減少麩質(zhì)”銷售的食品的定義和具體標準。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通報文件和公眾咨詢文件將在以下網(wǎng)站提供: https://www.sfa.gov.sg/legislation。(選擇“食品銷售法案”,然后點擊“2022年食品條例草案(預包裝食品的標簽要求)(第X號修正案)”和“2022年食品條例草案(預包裝食品的標簽要求)(第X號修正案)的咨詢”?;蛘?,請寫信至:新加坡食品局,地址:52 Jurong Gateway Road JEM Office Tower, #14-01Singapore 608550,電子郵箱:neo_mui_lee@sfa.gov.sg WTO_Contact@sfa.gov.sg
|
新加坡食品局(SFA)建議對預包裝食品的標簽要求進行以下修訂。A.修訂《食品條例》第5條關于預包裝食品標簽的一般要求:要求提供標識食品生產(chǎn)工廠和生產(chǎn)批次的批次識別聲明;要求在不正確的使用或處理食品的方式會使食品不安全或不宜食的情況下,提供食品使用或處理說明;要求食品原產(chǎn)國的名稱附有適當?shù)奈淖郑ɡ纾骸霸a(chǎn)國:”;“產(chǎn)品:”;“制造于”等),在新加坡制造的預包裝食品要申報原產(chǎn)國;配料說明的要求修改如下:規(guī)定在適當?shù)钠纺肯律陥笈淞险f明(如:“配料”);按制造時的投料重量降序排列列出成分。要求在配料說明下聲明添加的水,但以下情況除外:水是復合食品中使用的鹽水、糖漿或肉湯等配料的一部分,并在配料表中聲明為水;水在生產(chǎn)過程中蒸發(fā);水占成品的比例不到5%;水用于重構(gòu)脫水成分,其中添加的水量等于在制作脫水配料時最初去除的水?;砻饧庸ぶ鷦┑穆暶?。要求聲明存在通過使用涉及已知對個體過敏的食品和配料的生物技術獲得的任何過敏原(如第5(4)(ea)條所列)。更新《食品條例》附表一允許的一般術語列表,并因此撤銷條例第6(4)條。B.修訂條例第6條,以小單位包裝的食品(最大表面積小于10cm2)在標簽上免于聲明以下信息,但前提是潛在購買者可通過物理文件或網(wǎng)站或其他電子記錄獲得這些信息:配料說明(包括檸檬黃、已知對個體過敏的配料說明);批次標識;含有天冬酰胺的食品說明;食品使用或處理說明。C.修訂《食品條例》第9條和第9A條,以禁止使用與食品有關的含有以下暗示的聲稱或建議:其他食品不安全食用;本條允許的食品成分不安全;該食品不含本條不允許的食品添加劑;或該食品不含任何食品中禁止的物質(zhì)。D.針對在網(wǎng)絡銷售平臺上宣傳或銷售的食品,加入一項新條例12A,要求在預包裝食品的銷售清單上聲明以下信息:食品名稱;配料表(包括檸檬黃和已知會引起過敏反應的食品的聲明);凈含量和瀝干重量;新加坡食品制造商、包裝商、分銷商、進口商、出口商或供應商的名稱和地址;原產(chǎn)國名稱;食品使用或處理說明 E.包括作為“無麩質(zhì)”、“天然無麩質(zhì)”和“減少麩質(zhì)”銷售的食品的定義和具體標準。 |
1. | 通報成員:新加坡 |
2. | 負責機構(gòu): 新加坡食品局(SFA)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食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X] 所有貿(mào)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5. |
通報標題:2022年食品條例草案(預包裝食品的標簽要求)(第X號修正案)(可從 http://www.sfa.gov.sg/legislation上找到)。頁數(shù):10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新加坡食品局(SFA)建議對預包裝食品的標簽要求進行以下修訂。A.修訂《食品條例》第5條關于預包裝食品標簽的一般要求:要求提供標識食品生產(chǎn)工廠和生產(chǎn)批次的批次識別聲明;要求在不正確的使用或處理食品的方式會使食品不安全或不宜食的情況下,提供食品使用或處理說明;要求食品原產(chǎn)國的名稱附有適當?shù)奈淖郑ɡ纾骸霸a(chǎn)國:”;“產(chǎn)品:”;“制造于”等),在新加坡制造的預包裝食品要申報原產(chǎn)國;配料說明的要求修改如下:規(guī)定在適當?shù)钠纺肯律陥笈淞险f明(如:“配料”);按制造時的投料重量降序排列列出成分。要求在配料說明下聲明添加的水,但以下情況除外:水是復合食品中使用的鹽水、糖漿或肉湯等配料的一部分,并在配料表中聲明為水;水在生產(chǎn)過程中蒸發(fā);水占成品的比例不到5%;水用于重構(gòu)脫水成分,其中添加的水量等于在制作脫水配料時最初去除的水?;砻饧庸ぶ鷦┑穆暶?。要求聲明存在通過使用涉及已知對個體過敏的食品和配料的生物技術獲得的任何過敏原(如第5(4)(ea)條所列)。更新《食品條例》附表一允許的一般術語列表,并因此撤銷條例第6(4)條。B.修訂條例第6條,以小單位包裝的食品(最大表面積小于10cm2)在標簽上免于聲明以下信息,但前提是潛在購買者可通過物理文件或網(wǎng)站或其他電子記錄獲得這些信息:配料說明(包括檸檬黃、已知對個體過敏的配料說明);批次標識;含有天冬酰胺的食品說明;食品使用或處理說明。C.修訂《食品條例》第9條和第9A條,以禁止使用與食品有關的含有以下暗示的聲稱或建議:其他食品不安全食用;本條允許的食品成分不安全;該食品不含本條不允許的食品添加劑;或該食品不含任何食品中禁止的物質(zhì)。D.針對在網(wǎng)絡銷售平臺上宣傳或銷售的食品,加入一項新條例12A,要求在預包裝食品的銷售清單上聲明以下信息:食品名稱;配料表(包括檸檬黃和已知會引起過敏反應的食品的聲明);凈含量和瀝干重量;新加坡食品制造商、包裝商、分銷商、進口商、出口商或供應商的名稱和地址;原產(chǎn)國名稱;食品使用或處理說明 E.包括作為“無麩質(zhì)”、“天然無麩質(zhì)”和“減少麩質(zhì)”銷售的食品的定義和具體標準。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zhì)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X]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CXS 1-1985) ;《聲稱通用指南》(CAC/GL 1-1979 (CXG 1-1979)) ;《麩質(zhì)不耐受者特殊膳食用食品標準》(CXS 118-1979)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 ]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X]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以下文件可在網(wǎng)站上查閱: http://www.sfa.gov.sg/legislation(選擇“食品銷售法案”,然后單擊相關文件標題)“2022年食品條例草案(預包裝食品的標簽要求)(第X號修正案)”和“2022年食品條例草案(預包裝食品的標簽要求)(第X號修正案)的咨詢”。 |
11. |
擬批準日期:
2023年第二季度。 擬公布日期: 2023年第二季度。
|
12. |
擬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2023年第二季度。
[ ] 貿(mào)易促進措施
|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2年11月29日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通報文件和公眾咨詢文件將在以下網(wǎng)站提供: https://www.sfa.gov.sg/legislation。(選擇“食品銷售法案”,然后點擊“2022年食品條例草案(預包裝食品的標簽要求)(第X號修正案)”和“2022年食品條例草案(預包裝食品的標簽要求)(第X號修正案)的咨詢”?;蛘撸垖懶胖粒盒录悠率称肪?,地址:52 Jurong Gateway Road JEM Office Tower, #14-01Singapore 608550,電子郵箱:neo_mui_lee@sfa.gov.sg WTO_Contact@sfa.gov.sg
|
應新加坡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2-09-30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2022年食品條例草案(預包裝食品的標簽要求)(第X號修正案)(可從 http://www.sfa.gov.sg/legislation上找到)。 |
內(nèi)容簡述:
新加坡食品局(SFA)建議對預包裝食品的標簽要求進行以下修訂。A.修訂《食品條例》第5條關于預包裝食品標簽的一般要求:要求提供標識食品生產(chǎn)工廠和生產(chǎn)批次的批次識別聲明;要求在不正確的使用或處理食品的方式會使食品不安全或不宜食的情況下,提供食品使用或處理說明;要求食品原產(chǎn)國的名稱附有適當?shù)奈淖郑ɡ纾骸霸a(chǎn)國:”;“產(chǎn)品:”;“制造于”等),在新加坡制造的預包裝食品要申報原產(chǎn)國;配料說明的要求修改如下:規(guī)定在適當?shù)钠纺肯律陥笈淞险f明(如:“配料”);按制造時的投料重量降序排列列出成分。要求在配料說明下聲明添加的水,但以下情況除外:水是復合食品中使用的鹽水、糖漿或肉湯等配料的一部分,并在配料表中聲明為水;水在生產(chǎn)過程中蒸發(fā);水占成品的比例不到5%;水用于重構(gòu)脫水成分,其中添加的水量等于在制作脫水配料時最初去除的水?;砻饧庸ぶ鷦┑穆暶鳌R舐暶鞔嬖谕ㄟ^使用涉及已知對個體過敏的食品和配料的生物技術獲得的任何過敏原(如第5(4)(ea)條所列)。更新《食品條例》附表一允許的一般術語列表,并因此撤銷條例第6(4)條。B.修訂條例第6條,以小單位包裝的食品(最大表面積小于10cm2)在標簽上免于聲明以下信息,但前提是潛在購買者可通過物理文件或網(wǎng)站或其他電子記錄獲得這些信息:配料說明(包括檸檬黃、已知對個體過敏的配料說明);批次標識;含有天冬酰胺的食品說明;食品使用或處理說明。C.修訂《食品條例》第9條和第9A條,以禁止使用與食品有關的含有以下暗示的聲稱或建議:其他食品不安全食用;本條允許的食品成分不安全;該食品不含本條不允許的食品添加劑;或該食品不含任何食品中禁止的物質(zhì)。D.針對在網(wǎng)絡銷售平臺上宣傳或銷售的食品,加入一項新條例12A,要求在預包裝食品的銷售清單上聲明以下信息:食品名稱;配料表(包括檸檬黃和已知會引起過敏反應的食品的聲明);凈含量和瀝干重量;新加坡食品制造商、包裝商、分銷商、進口商、出口商或供應商的名稱和地址;原產(chǎn)國名稱;食品使用或處理說明 E.包括作為“無麩質(zhì)”、“天然無麩質(zhì)”和“減少麩質(zhì)”銷售的食品的定義和具體標準。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通報文件和公眾咨詢文件將在以下網(wǎng)站提供: https://www.sfa.gov.sg/legislation。(選擇“食品銷售法案”,然后點擊“2022年食品條例草案(預包裝食品的標簽要求)(第X號修正案)”和“2022年食品條例草案(預包裝食品的標簽要求)(第X號修正案)的咨詢”?;蛘?,請寫信至:新加坡食品局,地址:52 Jurong Gateway Road JEM Office Tower, #14-01Singapore 608550,電子郵箱:neo_mui_lee@sfa.gov.sg WTO_Contact@sfa.gov.sg
|
應新加坡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2-09-30如下信息: |
新加坡食品局(SFA)建議對預包裝食品的標簽要求進行以下修訂。A.修訂《食品條例》第5條關于預包裝食品標簽的一般要求:要求提供標識食品生產(chǎn)工廠和生產(chǎn)批次的批次識別聲明;要求在不正確的使用或處理食品的方式會使食品不安全或不宜食的情況下,提供食品使用或處理說明;要求食品原產(chǎn)國的名稱附有適當?shù)奈淖郑ɡ纾骸霸a(chǎn)國:”;“產(chǎn)品:”;“制造于”等),在新加坡制造的預包裝食品要申報原產(chǎn)國;配料說明的要求修改如下:規(guī)定在適當?shù)钠纺肯律陥笈淞险f明(如:“配料”);按制造時的投料重量降序排列列出成分。要求在配料說明下聲明添加的水,但以下情況除外:水是復合食品中使用的鹽水、糖漿或肉湯等配料的一部分,并在配料表中聲明為水;水在生產(chǎn)過程中蒸發(fā);水占成品的比例不到5%;水用于重構(gòu)脫水成分,其中添加的水量等于在制作脫水配料時最初去除的水?;砻饧庸ぶ鷦┑穆暶鳌R舐暶鞔嬖谕ㄟ^使用涉及已知對個體過敏的食品和配料的生物技術獲得的任何過敏原(如第5(4)(ea)條所列)。更新《食品條例》附表一允許的一般術語列表,并因此撤銷條例第6(4)條。B.修訂條例第6條,以小單位包裝的食品(最大表面積小于10cm2)在標簽上免于聲明以下信息,但前提是潛在購買者可通過物理文件或網(wǎng)站或其他電子記錄獲得這些信息:配料說明(包括檸檬黃、已知對個體過敏的配料說明);批次標識;含有天冬酰胺的食品說明;食品使用或處理說明。C.修訂《食品條例》第9條和第9A條,以禁止使用與食品有關的含有以下暗示的聲稱或建議:其他食品不安全食用;本條允許的食品成分不安全;該食品不含本條不允許的食品添加劑;或該食品不含任何食品中禁止的物質(zhì)。D.針對在網(wǎng)絡銷售平臺上宣傳或銷售的食品,加入一項新條例12A,要求在預包裝食品的銷售清單上聲明以下信息:食品名稱;配料表(包括檸檬黃和已知會引起過敏反應的食品的聲明);凈含量和瀝干重量;新加坡食品制造商、包裝商、分銷商、進口商、出口商或供應商的名稱和地址;原產(chǎn)國名稱;食品使用或處理說明 E.包括作為“無麩質(zhì)”、“天然無麩質(zhì)”和“減少麩質(zhì)”銷售的食品的定義和具體標準。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通報文件和公眾咨詢文件將在以下網(wǎng)站提供: https://www.sfa.gov.sg/legislation。(選擇“食品銷售法案”,然后點擊“2022年食品條例草案(預包裝食品的標簽要求)(第X號修正案)”和“2022年食品條例草案(預包裝食品的標簽要求)(第X號修正案)的咨詢”?;蛘?,請寫信至:新加坡食品局,地址:52 Jurong Gateway Road JEM Office Tower, #14-01Singapore 608550,電子郵箱:neo_mui_lee@sfa.gov.sg WTO_Contact@sfa.gov.s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