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美國 |
2. | 負責機構:環(huán)保署(EPA) (515)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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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化學物質
ICS:[{"uid":"13.020"},{"uid":"71.100"}] HS:[{"uid":"2803"}] |
5. |
通報標題:關于某些化學物質重要新用途規(guī)則的提案頁數(shù):7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 環(huán)保署(EPA)現(xiàn)根據有毒物質管理法(TSCA)第5(a)(2)條對2種須經生產前通知的化學物質提出重要新用途規(guī)則(SNURs)。這2種化學物質通常被鑒定為多壁碳納米管(P-08-177)和單壁納米碳管(P-08-328)。這些化學物質須經環(huán)保署(EPA)根據有毒物質控制法案(TSCA)第5(e)條頒布認可令。認可令要求限制接觸或其它減輕潛在不合理風險的保護性措施。這2種化學物質的重要新用途規(guī)則提案基于并且符合上述認可令的規(guī)定。重要新用途規(guī)則提案指出作為“重要新用途” 缺少相應認可令要求的保護性措施。本措施就法規(guī)提案指定的重要新用途活動要求生產、進口、加工這2種物質的人員至少在活動開始之前90天通報EPA。要求的通報能給EPA提供評估用途的機會,如必要,可在開始之前禁止或限制該項活動。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生命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9/12/07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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