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加拿大 |
2. | 負責機構(gòu):衛(wèi)生部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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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人用藥品成分處方分類
ICS:[{"uid":"11.120"}] HS:[{"uid":"30"}] |
5. |
通報標題:《食品藥品法規(guī)》修正提案(意向通告-第1652號計劃-目錄F)頁數(shù):3頁 使用語言:英語和法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 本意向通告(NOI)旨在為修訂目前列入《食品藥品法規(guī)》目錄F第I部分的左旋門冬酰胺酶(同樣也稱為天門冬酰胺酶),在規(guī)定其它劑型免除處方分類的同時,保持注射劑型處方分類的提案提供評議機會。 左旋門冬酰胺酶是一種分解體內(nèi)氨基酸天門冬素的酶,并且作為注射藥用于治療一些種類的癌癥。左旋門冬酰胺酶不用于口服治療癌癥,因為其在胃里分解,所以不能被身體吸收。所獲得的信息顯示只能作為注射劑,而不是其它劑型用于治療。因此只要求對注射劑型的處方分類?! ∵@種酶,天門冬酰胺酶,同樣也可以作用于食物,以減少氨基酸,天門冬素的數(shù)量。為減少天門冬素的數(shù)量,將天門冬酰胺酶添加到食物中,可以降低在加工過程中出現(xiàn)的化學(xué)丙烯酰胺形成的危險。食物中任何殘留的天門冬酰胺酶將在胃中分解,因此不會被身體吸收。 修訂列入目錄F中的左旋門冬酰胺酶的提案將除去天門冬酰胺酶用于口服時的處方限制。為了減少食品配制和包裝中的丙烯酰胺,這將允許根據(jù)《食品藥品法規(guī)》,提議將天門冬酰胺酶用作食品添加劑?! ∧夸汧是藥品成分的列表,這些藥品成分的銷售根據(jù)《食品藥品法規(guī)》的第C.01.041 至 C.01.049項加以管理。目錄F的第I部分列出需要處方的人用和獸用藥品成分。目錄F的第II部分列出需要處方的人用藥品成分,但如果標簽上標注或其形狀不適合人用的,作為獸用時不需要處方。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健康 |
8. | 相關(guān)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通常在加舀大官方公報第I部分公布6-8個月內(nèi) 擬生效日期: 本措施批準之日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10/03/04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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