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巴西 |
| 2. | 負責機構: 巴西衛(wèi)生監(jiān)管局(ANVISA) |
| 3. | 覆蓋的產品: 環(huán)境。健康保護。安全(ICS分類號: 13)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X] 所有貿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2022年6月24日第1099號決議草案。草案:頁數:4 使用語言:葡萄牙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本決議草案提出了合議理事會的一項決議——RDC——關于在本國國內農藥產品中禁用活性成分多菌靈的問題,得出的結論是,該物質具有毒理學特性,而根據巴西的法律,這些特性是禁止進行農藥注冊的。因此,應提出一項RDC決議,確定這一問題的最佳解決辦法,決定:是否維持該活性成分,是否采取措施減少健康風險,是否需要改變其記錄,是否暫停使用,或仍然禁止其生產、進口、出口、商業(yè)化和該活性成分及其技術和配方產品的使用。 |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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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X]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CAC/MRL 1 農藥最大殘留限量(MRL)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 ]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X] 否 原因: 巴西的最大殘留限量根據符合國際最佳實踐的科學方法制定。各國通常根據適用于本地區(qū)的良好農業(yè)規(guī)范(GAP)制定最大殘留限量。由于有害生物、疾病和環(huán)境因素不同,各生產地區(qū)和國家的農藥使用模式也不同。這意味著巴西對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的標準可能與食典委標準不同。然而,如果產品不符合巴西的最大殘留限量,但符合食典委標準,也可以進口,只要風險評估未表明對巴西消費者有不可接受的風險。 |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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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擬批準日期:
待咨詢期結束后確定。 擬公布日期: 待咨詢期結束后確定。
|
| 11. |
擬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待咨詢期結束后確定。
[ ] 貿易促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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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2年7月11日。例外的短時間咨詢是由于法院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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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巴西國家衛(wèi)生監(jiān)督局(ANVISA)國際事務咨詢處( AINTE),電話:+(55 61) 3462 5402/5404/5406 電子郵箱:rel@anvisa.gov.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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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巴西國家衛(wèi)生監(jiān)督局(ANVISA)國際事務咨詢處( AINTE),電話:+(55 61) 3462 5402/5404/5406 電子郵箱:rel@anvisa.gov.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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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決議草案提出了合議理事會的一項決議——RDC——關于在本國國內農藥產品中禁用活性成分多菌靈的問題,得出的結論是,該物質具有毒理學特性,而根據巴西的法律,這些特性是禁止進行農藥注冊的。因此,應提出一項RDC決議,確定這一問題的最佳解決辦法,決定:是否維持該活性成分,是否采取措施減少健康風險,是否需要改變其記錄,是否暫停使用,或仍然禁止其生產、進口、出口、商業(yè)化和該活性成分及其技術和配方產品的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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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巴西國家衛(wèi)生監(jiān)督局(ANVISA)國際事務咨詢處( AINTE),電話:+(55 61) 3462 5402/5404/5406 電子郵箱:rel@anvisa.gov.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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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巴西國家衛(wèi)生監(jiān)督局(ANVISA)國際事務咨詢處( AINTE),電話:+(55 61) 3462 5402/5404/5406 電子郵箱:rel@anvisa.gov.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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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決議草案提出了合議理事會的一項決議——RDC——關于在本國國內農藥產品中禁用活性成分多菌靈的問題,得出的結論是,該物質具有毒理學特性,而根據巴西的法律,這些特性是禁止進行農藥注冊的。因此,應提出一項RDC決議,確定這一問題的最佳解決辦法,決定:是否維持該活性成分,是否采取措施減少健康風險,是否需要改變其記錄,是否暫停使用,或仍然禁止其生產、進口、出口、商業(yè)化和該活性成分及其技術和配方產品的使用。 |
| 1. | 通報成員:巴西 |
| 2. | 負責機構: 巴西衛(wèi)生監(jiān)管局(ANVISA) |
| 3. | 覆蓋的產品: 環(huán)境。健康保護。安全(ICS分類號: 13)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X] 所有貿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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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通報標題:2022年6月24日第1099號決議草案。草案:頁數:4 使用語言:葡萄牙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本決議草案提出了合議理事會的一項決議——RDC——關于在本國國內農藥產品中禁用活性成分多菌靈的問題,得出的結論是,該物質具有毒理學特性,而根據巴西的法律,這些特性是禁止進行農藥注冊的。因此,應提出一項RDC決議,確定這一問題的最佳解決辦法,決定:是否維持該活性成分,是否采取措施減少健康風險,是否需要改變其記錄,是否暫停使用,或仍然禁止其生產、進口、出口、商業(yè)化和該活性成分及其技術和配方產品的使用。 |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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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X]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CAC/MRL 1 農藥最大殘留限量(MRL)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 ]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X] 否 原因: 巴西的最大殘留限量根據符合國際最佳實踐的科學方法制定。各國通常根據適用于本地區(qū)的良好農業(yè)規(guī)范(GAP)制定最大殘留限量。由于有害生物、疾病和環(huán)境因素不同,各生產地區(qū)和國家的農藥使用模式也不同。這意味著巴西對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的標準可能與食典委標準不同。然而,如果產品不符合巴西的最大殘留限量,但符合食典委標準,也可以進口,只要風險評估未表明對巴西消費者有不可接受的風險。 |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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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擬批準日期:
待咨詢期結束后確定。 擬公布日期: 待咨詢期結束后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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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擬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待咨詢期結束后確定。
[ ] 貿易促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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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2年7月11日。例外的短時間咨詢是由于法院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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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巴西國家衛(wèi)生監(jiān)督局(ANVISA)國際事務咨詢處( AINTE),電話:+(55 61) 3462 5402/5404/5406 電子郵箱:rel@anvisa.gov.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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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巴西國家衛(wèi)生監(jiān)督局(ANVISA)國際事務咨詢處( AINTE),電話:+(55 61) 3462 5402/5404/5406 電子郵箱:rel@anvisa.gov.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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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巴西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2-06-30如下信息: |
| 通報標題:2022年6月24日第1099號決議草案。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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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述:
本決議草案提出了合議理事會的一項決議——RDC——關于在本國國內農藥產品中禁用活性成分多菌靈的問題,得出的結論是,該物質具有毒理學特性,而根據巴西的法律,這些特性是禁止進行農藥注冊的。因此,應提出一項RDC決議,確定這一問題的最佳解決辦法,決定:是否維持該活性成分,是否采取措施減少健康風險,是否需要改變其記錄,是否暫停使用,或仍然禁止其生產、進口、出口、商業(yè)化和該活性成分及其技術和配方產品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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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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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巴西國家衛(wèi)生監(jiān)督局(ANVISA)國際事務咨詢處( AINTE),電話:+(55 61) 3462 5402/5404/5406 電子郵箱:rel@anvisa.gov.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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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巴西國家衛(wèi)生監(jiān)督局(ANVISA)國際事務咨詢處( AINTE),電話:+(55 61) 3462 5402/5404/5406 電子郵箱:rel@anvisa.gov.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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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巴西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2-06-30如下信息: |
| 本決議草案提出了合議理事會的一項決議——RDC——關于在本國國內農藥產品中禁用活性成分多菌靈的問題,得出的結論是,該物質具有毒理學特性,而根據巴西的法律,這些特性是禁止進行農藥注冊的。因此,應提出一項RDC決議,確定這一問題的最佳解決辦法,決定:是否維持該活性成分,是否采取措施減少健康風險,是否需要改變其記錄,是否暫停使用,或仍然禁止其生產、進口、出口、商業(yè)化和該活性成分及其技術和配方產品的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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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巴西國家衛(wèi)生監(jiān)督局(ANVISA)國際事務咨詢處( AINTE),電話:+(55 61) 3462 5402/5404/5406 電子郵箱:rel@anvisa.gov.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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