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墨西哥 |
2. | 負責機構:能源部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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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普通用途電燈
ICS:[{"uid":"29.140"}] HS:[{"uid":"8539"}] |
5. |
通報標題:墨西哥官方標準草案PROY NOM 028 ENER 2010:普通用途電燈能效。限值和檢測方法頁數(shù):13頁 使用語言:西班牙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本墨西哥官方標準草案適用于住宅、商業(yè)、服務、工業(yè)環(huán)境和街道照明使用的普通用途電燈。除外:本標準草案不適用于其它關于能效的墨西哥官方標準管轄的產(chǎn)品或以下類型的電燈:- 黑光燈、殺蟲燈和紅外線燈;需業(yè)交通信號燈及刺激植物生長使用的電燈;水族燈、防震燈及交通信號燈;帶一體反射器的電燈;娛樂用途電燈;攝影燈;醫(yī)療用電燈。- 家用電器如烤箱、微波爐、電冰箱、電風扇、抽油煙機、縫紉機和干衣機使用的功率40W以下的白熾燈。- 額定電壓24V以下的電燈;左螺紋、強化燈絲、三倍頻彩色電燈。- 額定功率40W以下的裝飾用白熾燈,如各種底座的蠟燭、火焰、圓環(huán)或圓球形狀的電燈。- 顯色指數(shù)90以上、色溫7000K以上、長度50cm以下的低溫熒光燈管;紫外線燈及其它特殊電燈。- 無一體式鎮(zhèn)流器的緊湊型熒光燈;圓環(huán)形熒光燈。- 低壓鈉蒸汽燈;LED燈和磁能燈。- 雙端金屬鹵化物燈。 |
7. | 目的和理由:通報的文件規(guī)定了住宅、商業(yè)、服務、工業(yè)環(huán)境和街道照明使用的普通用途電燈最低能效水平及此類產(chǎn)品的檢測方法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作為墨西哥官方標準在官方公報上公布之日 擬生效日期: 在官方公報上公布之后60天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10/11/08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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