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越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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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依據的條款: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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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QCVN 18:2018/BGTVT-國家鐵路車輛定期檢驗技術法規(guī)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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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述:以下 2021 年 12 月 01 日 的信息根據 越南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QCVN 18:2018/BGTVT-國家鐵路車輛定期檢驗技術法規(guī) 1.通報文件的標題應更改為:QCVN 18:2021/BGTVT -國家鐵路車輛定期檢驗技術法規(guī) 2.內容說明應更改為: “本技術法規(guī)草案對檢驗中的質量、安全技術和環(huán)境保護要求進行了規(guī)定;對用于國家鐵路、專用鐵路和城市鐵路網的鐵路車輛新制造和進口的批準。本技術法規(guī)草案適用于參與軌道車輛設計、制造和進口的所有機構、組織和個人。" 本技術法規(guī)草案將代替QCVN18:2018/BGTVT國家新制造、組裝、進口鐵路車輛驗收技術法規(guī)" 3.相關文件應更改為: “QCVN 18:2018/BGTVT 國家新制造、組裝、進口鐵路車輛驗收技術法規(guī)”; 通告編號29/2018/TT-BGTVT:軌道車輛質量、安全技術和環(huán)境保護檢驗規(guī)定" 4.擬生效日期應更改為“2022年4月1日”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 7. | 目的和理由: |
| 8. | 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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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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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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