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美國 |
2. | 負責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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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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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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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器具標簽規(guī)則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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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述:以下 2011 年 04 月 15 日 的信息根據(jù)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器具標簽規(guī)則 標題:器具標簽規(guī)則機構:聯(lián)邦貿易委員會(FTC) 作用:最終規(guī)則 摘要:委員會將其新的電燈泡標簽要求的生效日期延長到2012年1月1日,為制造商提供了附加的遵守時間。另外,由于聯(lián)邦能效標準,委員會從新的標簽要求中免除了2013年1月1日之后將不再生產(chǎn)的白熾燈泡。 日期:在本文件中公布的修正案將于2012年1月1日生效,在聯(lián)邦紀事(FR)第75卷第41696頁(2010年7月19日)中宣布的2011年7月19日生效日期延期到2012年1月1日。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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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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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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