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以色列 |
2. | 負責機構:以色列WTO-TBT咨詢點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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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電動門和大門
ICS:[{"uid":"91.060.50"},{"uid":"13.120"}] HS:[{"uid":"7308"},{"uid":"8501"}] |
5. |
通報標題:安全 –大門、門和窗戶的驅動器的特殊要求及防止驅動部件移動危險的特殊要求(8頁,希伯來語,66頁,英語和法語)頁數: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以色列強制性標準SI 900第21.3部分的本修正草案采用了國際標準IEC 60335-2-103 –第二版:2006-06及其第一次修訂版2.0:2010-09-24。舊版本和新修訂的標準草案之間的主要差別為下列各項: -修改了在第2段出現的引用標準。 -在標準的范圍中增加了在鉸鏈上移動的電動柵欄。 -增加了關于電動移動系統(tǒng)(第3.109段)、行人橫向移動門(第3.100段)和雙向移動系統(tǒng)(第3.111段)的新定義。 -闡明了關于橫向移動行人門(第7.12段)和雙向移動系統(tǒng)(第7.12.1段)的標志要求。 -闡明了臨時開關使用的要求(第19.11.20段、20.109段和22.107段)。 -闡明了防止驅動部件危險移動的要求(第20.105段,以及20.107 段至20.107.2.3段)。 -增加了壓敏托盤使用的新要求(第20.107.1.4.段,圖102)。 -更新了電動門所帶電池的要求(附件AA、第22.204.2段)。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安全和減少貿易壁壘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通常在以色列官方公報的政府公告部分公布之后60天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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