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美國 |
2. | 負責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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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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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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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聯(lián)邦機動車輛安全標準;車燈,反光裝置,及相關設備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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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簡述:以下 2011 年 04 月 29 日 的信息根據(jù)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聯(lián)邦機動車輛安全標準No. 108;車燈、反光裝置及相關設備 標題:聯(lián)邦機動車輛安全標準No. 108;車燈、反光裝置及相關設備機構:交通部(DOT)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 作用:最終規(guī)則;響應再審議的請求 摘要:本文件響應所提交的七份要求再審議我們2004年8月修訂關于車燈、反光裝置及相關設備的聯(lián)邦機動車輛安全標準最終規(guī)則的請求。在仔細審查了這些請求之后,我們修訂了關于安裝在摩托車上的車燈能見度標準的某些要求,以增加我們的能見度要求與聯(lián)合國歐洲經(jīng)濟委員會能見度要求(ECE R53)的兼容性。在其它方面我們拒絕了請求。 日期:最終規(guī)則于2011年5月27日生效,說明書3的修訂除外,該修訂于2012年12月1日生效。最終規(guī)則再審議的請求必須不遲于2011年6月13日收到。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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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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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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