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美國 |
2. | 負責機構:能源部(DOE)能源與可再生能源辦公室(OEERE)(708)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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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電池充電器、外部電源
ICS:[{"uid":"13.020"},{"uid":"97.180"}] HS:[{"uid":"85"}] |
5. |
通報標題:能源節(jié)約計劃:電池充電器和外部電源能源節(jié)約標準頁數(shù):172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能源政策與節(jié)約法案》(EPCA)規(guī)定了各種消費品和商業(yè)及工業(yè)設備,包括電池充電器和外部電源(EPSs)的能源節(jié)約標準。EPCA同樣還要求美國能源部(DOE)確定,關于這些產品的更嚴格、已修訂的標準是否在技術上可行和經(jīng)濟上合理,并且將節(jié)約大量的能源。在本通告中,能源部提議修訂種類A外部電源的能源節(jié)約標準,以及非種類A 外部電源和電池充電器的新的能源節(jié)約標準。本通告同樣還宣布召開一次公眾會議,接收關于這些擬議的標準及相關的分析和結果的評議意見。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環(huán)境和消費者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12/05/29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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