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泰國 |
| 2. | 負責機構:工業(yè)部工業(yè)建設廳(DIW)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 2.9.2,[X]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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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危險物質。
ICS:[{"uid":"99"}] HS:[{"uid":"9802"}] |
| 5. |
通報標題:工業(yè)建設廳通報:在冠狀病毒(COVID-19)疾病暴發(fā)的情況下,由工業(yè)建設廳負責的危險物質的相關操作頁數(shù):5 使用語言:泰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 通過使用電子媒體確定由工業(yè)建設廳負責的危險物質的操作指南,促進企業(yè)家了解在冠狀病毒(COVID-19)疾病暴發(fā)的情況下的危險物質操作。 |
| 7. | 目的和理由:預防和控制冠狀病毒2019傳染病,減少影響企業(yè)家和官員健康的病原體的傳播。 |
| 8. | 相關文件: ?緊急情況下的公共行政緊急法令B.E.2548 (2005),第9條; ?國家政府組織法案B.E. 2534 (1991) 。 |
| 9. |
擬批準日期:
不適用 擬生效日期: 2021/01/14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不適用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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