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加拿大 |
| 2. | 負責機構(gòu):衛(wèi)生部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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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消費品(不包括食品、藥品或化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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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通報標題:修訂加拿大消費品安全法案(TCEP)一攬表2的法規(guī)提案頁數(shù):2頁 使用語言:英語和法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包含三氯乙基磷酸酯(TCEP)的兒童聚氨酯泡沫塑料(PUF)產(chǎn)品可能對3歲以下兒童產(chǎn)生有害影響。幼兒咀嚼行為引起的PUF產(chǎn)品TCEP遷移促使口部接觸此類物質(zhì)。TCEP被認為是致癌物質(zhì),接觸任何水平的此物質(zhì)都可能受到傷害,并且可能削弱男性生育能力。兒童因其生理原因更容易受到有害影響。為此,加拿大政府采取預防措施保護3歲以下兒童健康安全。 2009年8月22日一個包含加拿大政府最終TCEP篩選評估報告和風險管理方法提案的摘要公告公布在加拿大官方公報第I部分(CAS # 115-96-8)。篩選評估報告認為TCEP可能以一定的量或濃度進入環(huán)境或在一定條件下在加拿大構(gòu)成人類生命健康危險。風險管理方法提案規(guī)定了加拿大政府控制此類物質(zhì)計劃的部分措施,包括在某些家用產(chǎn)品和材料中禁止使用TCEP提案。加拿大消費品安全法案(CCPSA)的目的是通過處理或防止在加拿大流通和進口的消費品引起人類健康安全危險保護加拿大公眾。本法規(guī)提案的目的是加強嬰幼兒安全,防止可能接觸目標消費品中的TCEP引起的不必要有害影響。這要通過修訂CCPSA一攬表2來完成,因此禁止生產(chǎn)、進口、宣傳或銷售全部或部分用包含TCEP的PUF制造的供3歲以下兒童使用消費品 。本禁令包括消費品,如用包含TCEP的PUF制造的玩具、睡礀定位器和護理枕。目前對包含TCEP的消費品CCPSA沒有專門要求。 |
| 7. | 目的和理由:本法規(guī)提案的目的是加強嬰幼兒安全,防止可能接觸目標消費品中的TCEP引起的不必要有害影響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通常在加舀大官方公報第I部分公布之后12個月內(nèi) 擬生效日期: 在加拿大官方公報第II部分公布之后6個月生效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13/01/24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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