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埃及 |
2. | 負責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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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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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
ICS: 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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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實施涉及食品的埃及強制性標準的部頒法令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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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述:以下 2018 年 01 月 03 日 的信息根據(jù) 埃及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覆蓋的產(chǎn)品:乳和加工乳制品,包括奶粉、煉乳和淡煉乳(ICS 67.100.10)。
本補遺涉及法規(guī)批準、公布和生效通報:
部頒法令No. 1001/2017(2頁,阿拉伯語)給予生產(chǎn)商和進口商6個月的過渡期,以遵守埃及標準ES 154-2/2017“乳和乳制品第2部分:奶油和預制奶油”(11頁,阿拉伯語)。 應當注意此前在2005年12月14日文件G/TBT/N/EGY/2中通報的部頒法令No. 515/2005(10頁,阿拉伯語)執(zhí)行這些標準的早期版本。 值得一提的是這些標準符合Codex STAN No. 288/ (1976)“奶油和預制奶油”,修訂2003, 2008。修訂2010。 生產(chǎn)商和進口商通過在官方公報上公布的行政命令,隨時了解埃及標準的任何修訂。 擬批準日期:2017年7月13日 擬生效日期:2017年8月2日 指定處理意見和文件的機構或機關:
國家咨詢點 埃及標準與質量管理總局 16 Tadreeb El-Modarrebeen St., Ameriya, Cairo – Egypt 電子郵件:eos@idsc.net.eg/tbteos@eos.org.eg 網(wǎng)址:http://www.eos.org.eg 電話:+(202)22845528 傳真:+(202)22845504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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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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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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