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韓國 |
2. | 負責機構: 韓國健康福利部。 |
3. | 覆蓋的產品: 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儀器、包裝及盛具。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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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報標題:食品衛(wèi)生法擬定修改草案。[提供韓文,10頁]頁數: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不得出售已明確符合危險有害標準的食品。當任何國家、或地區(qū)生產的食品被確定有害于人類健康時,韓國食品藥物管理委員會可根據掌握的情況,采取臨時措施,禁止食品的出售、或收集、制造、進口、加工、使用、籌備、儲存、運輸或展銷。當個體公司的生產、加工、或進口條件不符合本法規(guī)定時,應從市場上召回出售的食品。對違反法規(guī)規(guī)定的個體企業(yè)首先采取行政措施的機構應公布該行政措施,并公布與該行政措施相關的信息,如產品名稱等。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韓國食品藥物管理局2004-143號預告,2004年9月3日韓國官方公報。MOHW2004年9月8日第2004-166號通報。[提供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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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X]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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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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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公布日期: |
11. |
擬生效日期:
[ ] 通報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待定。
[ ] 貿易促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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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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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文件可從韓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獲得:www.kfda.go.kr. Also available from:
Trade Affairs Division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1 Jungang-Dong
Kwacheon-City
Kyoungi-Do
427-760
Republic of Korea
Tel: +82-2-2110-6458, Fax:+82-2-504-3981
E-mail:bhang@mohw.go.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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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出售已明確符合危險有害標準的食品。當任何國家、或地區(qū)生產的食品被確定有害于人類健康時,韓國食品藥物管理委員會可根據掌握的情況,采取臨時措施,禁止食品的出售、或收集、制造、進口、加工、使用、籌備、儲存、運輸或展銷。當個體公司的生產、加工、或進口條件不符合本法規(guī)定時,應從市場上召回出售的食品。對違反法規(guī)規(guī)定的個體企業(yè)首先采取行政措施的機構應公布該行政措施,并公布與該行政措施相關的信息,如產品名稱等。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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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文件可從韓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獲得:www.kfda.go.kr. Also available from:
Trade Affairs Division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1 Jungang-Dong
Kwacheon-City
Kyoungi-Do
427-760
Republic of Korea
Tel: +82-2-2110-6458, Fax:+82-2-504-3981
E-mail:bhang@mohw.go.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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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出售已明確符合危險有害標準的食品。當任何國家、或地區(qū)生產的食品被確定有害于人類健康時,韓國食品藥物管理委員會可根據掌握的情況,采取臨時措施,禁止食品的出售、或收集、制造、進口、加工、使用、籌備、儲存、運輸或展銷。當個體公司的生產、加工、或進口條件不符合本法規(guī)定時,應從市場上召回出售的食品。對違反法規(guī)規(guī)定的個體企業(yè)首先采取行政措施的機構應公布該行政措施,并公布與該行政措施相關的信息,如產品名稱等。 |
1. | 通報成員:韓國 |
2. | 負責機構: 韓國健康福利部。 |
3. | 覆蓋的產品: 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儀器、包裝及盛具。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5. |
通報標題:食品衛(wèi)生法擬定修改草案。[提供韓文,10頁]頁數: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不得出售已明確符合危險有害標準的食品。當任何國家、或地區(qū)生產的食品被確定有害于人類健康時,韓國食品藥物管理委員會可根據掌握的情況,采取臨時措施,禁止食品的出售、或收集、制造、進口、加工、使用、籌備、儲存、運輸或展銷。當個體公司的生產、加工、或進口條件不符合本法規(guī)定時,應從市場上召回出售的食品。對違反法規(guī)規(guī)定的個體企業(yè)首先采取行政措施的機構應公布該行政措施,并公布與該行政措施相關的信息,如產品名稱等。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韓國食品藥物管理局2004-143號預告,2004年9月3日韓國官方公報。MOHW2004年9月8日第2004-166號通報。[提供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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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X]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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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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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公布日期: |
12. |
擬生效日期:
[ ] 通報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待定。
[ ] 貿易促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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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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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文件可從韓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獲得:www.kfda.go.kr. Also available from:
Trade Affairs Division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1 Jungang-Dong
Kwacheon-City
Kyoungi-Do
427-760
Republic of Korea
Tel: +82-2-2110-6458, Fax:+82-2-504-3981
E-mail:bhang@mohw.go.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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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韓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4-09-14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食品衛(wèi)生法擬定修改草案。[提供韓文,10頁] |
內容簡述:
不得出售已明確符合危險有害標準的食品。當任何國家、或地區(qū)生產的食品被確定有害于人類健康時,韓國食品藥物管理委員會可根據掌握的情況,采取臨時措施,禁止食品的出售、或收集、制造、進口、加工、使用、籌備、儲存、運輸或展銷。當個體公司的生產、加工、或進口條件不符合本法規(guī)定時,應從市場上召回出售的食品。對違反法規(guī)規(guī)定的個體企業(yè)首先采取行政措施的機構應公布該行政措施,并公布與該行政措施相關的信息,如產品名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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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文件可從韓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獲得:www.kfda.go.kr. Also available from:
Trade Affairs Division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1 Jungang-Dong
Kwacheon-City
Kyoungi-Do
427-760
Republic of Korea
Tel: +82-2-2110-6458, Fax:+82-2-504-3981
E-mail:bhang@mohw.go.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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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韓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4-09-14如下信息: |
不得出售已明確符合危險有害標準的食品。當任何國家、或地區(qū)生產的食品被確定有害于人類健康時,韓國食品藥物管理委員會可根據掌握的情況,采取臨時措施,禁止食品的出售、或收集、制造、進口、加工、使用、籌備、儲存、運輸或展銷。當個體公司的生產、加工、或進口條件不符合本法規(guī)定時,應從市場上召回出售的食品。對違反法規(guī)規(guī)定的個體企業(yè)首先采取行政措施的機構應公布該行政措施,并公布與該行政措施相關的信息,如產品名稱等。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文件可從韓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獲得:www.kfda.go.kr. Also available from:
Trade Affairs Division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1 Jungang-Dong
Kwacheon-City
Kyoungi-Do
427-760
Republic of Korea
Tel: +82-2-2110-6458, Fax:+82-2-504-3981
E-mail:bhang@mohw.go.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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