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韓國 |
| 2. | 負責機構(gòu): 國家植物檢疫局,農(nóng)林部 |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用于種植的柑橘植株,包括苗木,幼芽,切枝等 [不包括種子]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mào)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預防柑桔黃龍病[huanglongbing]傳入的植物衛(wèi)生措施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國家植物檢疫局[NPQS]禁止從孟加拉國、布隆迪、柬埔寨、喀麥隆、中非、東帝汶、老撾、馬拉維、巴布亞新幾內(nèi)亞、盧旺達、索馬里、坦桑尼亞及越南進口所有柑桔黃龍病寄主植物的繁殖材料[不包括種子]以防止這種疫病的傳入。 |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X]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第51192-921號行政令(2003年9月16日,提供韓文)
|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X]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 ]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第51192-921號行政令(2003年9月16日,提供韓文) |
| 10.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 11. |
擬生效日期:
[ ] 通報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適用于2003年9月21日及以后運往韓國的貨物。
[ ] 貿(mào)易促進措施
|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National Plant Quarantine Service/MAF #433-1, An
|
| 國家植物檢疫局[NPQS]禁止從孟加拉國、布隆迪、柬埔寨、喀麥隆、中非、東帝汶、老撾、馬拉維、巴布亞新幾內(nèi)亞、盧旺達、索馬里、坦桑尼亞及越南進口所有柑桔黃龍病寄主植物的繁殖材料[不包括種子]以防止這種疫病的傳入。 |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National Plant Quarantine Service/MAF #433-1, An
|
| 國家植物檢疫局[NPQS]禁止從孟加拉國、布隆迪、柬埔寨、喀麥隆、中非、東帝汶、老撾、馬拉維、巴布亞新幾內(nèi)亞、盧旺達、索馬里、坦桑尼亞及越南進口所有柑桔黃龍病寄主植物的繁殖材料[不包括種子]以防止這種疫病的傳入。 |
| 1. | 通報成員:韓國 |
| 2. | 負責機構(gòu): 國家植物檢疫局,農(nóng)林部 |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用于種植的柑橘植株,包括苗木,幼芽,切枝等 [不包括種子]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mào)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預防柑桔黃龍病[huanglongbing]傳入的植物衛(wèi)生措施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國家植物檢疫局[NPQS]禁止從孟加拉國、布隆迪、柬埔寨、喀麥隆、中非、東帝汶、老撾、馬拉維、巴布亞新幾內(nèi)亞、盧旺達、索馬里、坦桑尼亞及越南進口所有柑桔黃龍病寄主植物的繁殖材料[不包括種子]以防止這種疫病的傳入。 |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X]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第51192-921號行政令(2003年9月16日,提供韓文)
|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zhì)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X]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 ]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第51192-921號行政令(2003年9月16日,提供韓文) |
| 11.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 12. |
擬生效日期:
[ ] 通報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適用于2003年9月21日及以后運往韓國的貨物。
[ ] 貿(mào)易促進措施
|
|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 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National Plant Quarantine Service/MAF #433-1, An
|
| 應韓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3-09-24如下信息: |
| 通報標題:預防柑桔黃龍病[huanglongbing]傳入的植物衛(wèi)生措施 |
|
內(nèi)容簡述:
國家植物檢疫局[NPQS]禁止從孟加拉國、布隆迪、柬埔寨、喀麥隆、中非、東帝汶、老撾、馬拉維、巴布亞新幾內(nèi)亞、盧旺達、索馬里、坦桑尼亞及越南進口所有柑桔黃龍病寄主植物的繁殖材料[不包括種子]以防止這種疫病的傳入。
|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National Plant Quarantine Service/MAF #433-1, An
|
| 應韓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3-09-24如下信息: |
| 國家植物檢疫局[NPQS]禁止從孟加拉國、布隆迪、柬埔寨、喀麥隆、中非、東帝汶、老撾、馬拉維、巴布亞新幾內(nèi)亞、盧旺達、索馬里、坦桑尼亞及越南進口所有柑桔黃龍病寄主植物的繁殖材料[不包括種子]以防止這種疫病的傳入。 |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National Plant Quarantine Service/MAF #433-1, 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