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韓國 |
| 2. | 負責機構: 韓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食品接觸材料內(nèi)的殘留甲苯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mào)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食品接觸材料內(nèi)殘留甲苯的擬議修訂草案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食品接觸材料內(nèi)殘留甲苯不應超過2mg/m2 |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韓國食品藥物管理局提前通告第2003-77號(僅提供韓文)
|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X]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韓國食品藥物管理局提前通告第2003-77號(僅提供韓文) |
| 10.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公布日期: |
| 11. |
擬生效日期:
[ ] 通報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待定
[ ] 貿(mào)易促進措施
|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件可從韓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網(wǎng)站(www.kfda.go.kr)獲取,還可從從以下地址獲取: Kor
|
| 食品接觸材料內(nèi)殘留甲苯不應超過2mg/m2 |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件可從韓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網(wǎng)站(www.kfda.go.kr)獲取,還可從從以下地址獲?。?Kor
|
| 食品接觸材料內(nèi)殘留甲苯不應超過2mg/m2 |
| 1. | 通報成員:韓國 |
| 2. | 負責機構: 韓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食品接觸材料內(nèi)的殘留甲苯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mào)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食品接觸材料內(nèi)殘留甲苯的擬議修訂草案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食品接觸材料內(nèi)殘留甲苯不應超過2mg/m2 |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韓國食品藥物管理局提前通告第2003-77號(僅提供韓文)
|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X]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韓國食品藥物管理局提前通告第2003-77號(僅提供韓文) |
| 11.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公布日期: |
| 12. |
擬生效日期:
[ ] 通報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待定
[ ] 貿(mào)易促進措施
|
|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 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件可從韓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網(wǎng)站(www.kfda.go.kr)獲取,還可從從以下地址獲?。?Kor
|
| 應韓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3-08-19如下信息: |
| 通報標題:食品接觸材料內(nèi)殘留甲苯的擬議修訂草案 |
|
內(nèi)容簡述:
食品接觸材料內(nèi)殘留甲苯不應超過2mg/m2
|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件可從韓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網(wǎng)站(www.kfda.go.kr)獲取,還可從從以下地址獲取: Kor
|
| 應韓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3-08-19如下信息: |
| 食品接觸材料內(nèi)殘留甲苯不應超過2mg/m2 |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件可從韓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網(wǎng)站(www.kfda.go.kr)獲取,還可從從以下地址獲?。?Ko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