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斯洛文尼亞 |
2. | 負責機構: 農林食品部 |
3. | 覆蓋的產品: 林木植物種及人工嫁接類的種子、幼苗及其某部分(060290410, 120999100)<br>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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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報標題:林木繁殖材料法規(guī)(20頁)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本法調控林木繁殖材料的銷售、生產條件及其使用;繁殖材料的生產、銷售及進口中個人的職責;與繁殖材料的來源,質量和鑒定相關的專業(yè)任務和程序;采購及信息交換;種子留存及基因庫;成本;負責執(zhí)行及監(jiān)督該法的單位。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X]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斯洛文尼亞文/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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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X]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斯洛文尼亞文/英文 |
10. |
擬批準日期:
2002年5月1日 擬公布日期: |
11. |
擬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2002年6月1日
[ ] 貿易促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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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0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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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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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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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調控林木繁殖材料的銷售、生產條件及其使用;繁殖材料的生產、銷售及進口中個人的職責;與繁殖材料的來源,質量和鑒定相關的專業(yè)任務和程序;采購及信息交換;種子留存及基因庫;成本;負責執(zhí)行及監(jiān)督該法的單位。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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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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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調控林木繁殖材料的銷售、生產條件及其使用;繁殖材料的生產、銷售及進口中個人的職責;與繁殖材料的來源,質量和鑒定相關的專業(yè)任務和程序;采購及信息交換;種子留存及基因庫;成本;負責執(zhí)行及監(jiān)督該法的單位。 |
1. | 通報成員:斯洛文尼亞 |
2. | 負責機構: 農林食品部 |
3. | 覆蓋的產品: 林木植物種及人工嫁接類的種子、幼苗及其某部分(060290410, 120999100)<br>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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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報標題:林木繁殖材料法規(guī)(20頁)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本法調控林木繁殖材料的銷售、生產條件及其使用;繁殖材料的生產、銷售及進口中個人的職責;與繁殖材料的來源,質量和鑒定相關的專業(yè)任務和程序;采購及信息交換;種子留存及基因庫;成本;負責執(zhí)行及監(jiān)督該法的單位。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X]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斯洛文尼亞文/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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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X]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斯洛文尼亞文/英文 |
11. |
擬批準日期:
2002年5月1日 擬公布日期: |
12. |
擬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2002年6月1日
[ ] 貿易促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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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0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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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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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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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斯洛文尼亞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2-04-15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林木繁殖材料法規(guī)(20頁) |
內容簡述:
本法調控林木繁殖材料的銷售、生產條件及其使用;繁殖材料的生產、銷售及進口中個人的職責;與繁殖材料的來源,質量和鑒定相關的專業(yè)任務和程序;采購及信息交換;種子留存及基因庫;成本;負責執(zhí)行及監(jiān)督該法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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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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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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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斯洛文尼亞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2-04-15如下信息: |
本法調控林木繁殖材料的銷售、生產條件及其使用;繁殖材料的生產、銷售及進口中個人的職責;與繁殖材料的來源,質量和鑒定相關的專業(yè)任務和程序;采購及信息交換;種子留存及基因庫;成本;負責執(zhí)行及監(jiān)督該法的單位。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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