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法國 |
| 2. | 負責機構:國家工業(yè)秘書處、能源及原材料管理總局、原材料及碳氫化合物管理局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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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捕魚船用柴油
ICS:[{"uid":"75.020"}] HS:[] |
| 5. |
通報標題:關于捕魚船用柴油性能的法令頁數:3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捕魚船用柴油性能規(guī)范 |
| 7. | 目的和理由:每年捕魚船用柴油在法國的消耗量約為40萬噸。根據指令99/32/EC,有必要對船用汽油的含硫量進行說 |
| 8. | 相關文件: 1998年6月22日的法令98/34/EC;1999年4月26日的法令99/32/EC;1962年11月7日的法令第62-1297號;1984年1月26日的法令第84-74號;1974年1月2日的法令。 |
| 9. |
擬批準日期:
2000/06 擬生效日期: 2000/07/01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3個月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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