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日本 |
2. | 負責機構:公共管理、國內事務、郵政省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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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采用OFDM(直角頻率分割多路技術)方法的FPU(文件處理部件)
ICS:[{"uid":"33"}] HS:[] |
5. |
通報標題:對管理無線電設備的法令的部分修正頁數(shù):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關于采用OFDM方法的FPU的技術法規(guī)的制定 |
7. | 目的和理由:制定關于采用能夠將HDTB(高清晰電視)信號從運行的車輛上傳輸?shù)诫娨暸_的OFDM方法的FPU的技術法 |
8. | 相關文件: 管理無線電設備的法令 |
9. |
擬批準日期:
2001/12初 擬生效日期: 2001/12初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1/10/30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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