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捷克共和國 |
| 2. | 負責機構:環(huán)境部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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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固體和液體廢物,市政垃圾。
ICS:[{"uid":"13.030"}] HS:[] |
| 5. |
通報標題:政府法令草案,確定廢物焚化的排放限制和其他條件頁數:32 使用語言:捷克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政府法令草案,根據No …/2002 Coll.法案第55條款第1段, 關于空氣保護, 執(zhí)行此法案的第5條款的第12段和第4條款的第12段, 植物焚化的排放限制, 操作條件和技術要求, 分類方法: 特大和大的污染源 |
| 7. | 目的和理由:使捷克得立法體系在環(huán)境保護方面與歐共體的立法相一致。 |
| 8. | 相關文件: 歐洲議會和委員會指令1989/369/EEC,1994/67/EEC和2000/76/EC,環(huán)境部No381/2001 Coll. 法令。 |
| 9. |
擬批準日期:
2002/06/15 擬生效日期: 2002/07/01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2/06/12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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