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墨西哥 |
2. | 負責機構(gòu):交通運輸部 處理通報評議的部門: 標準理事會/能源部 (DGN/SE) 咨詢點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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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危險物質(zhì)和廢物運輸用容器與包裝
ICS:[{"uid":"55.020"}] HS:[] |
5. |
通報標題:墨西哥官方標準草案PROY-NOM-007-SCT2-2002,《危險物質(zhì)和廢物運輸用容器與包裝的標記》頁數(shù):14頁 使用語言:西班牙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本墨西哥官方標準為危險物質(zhì)、材料和廢物運輸用容器與包裝的標記制定了特征與規(guī)范。在其范圍內(nèi),對于危險物質(zhì)、材料和廢物運輸用容器與包裝的發(fā)貨人、承運人、制造商以及參與危險物質(zhì)、材料和廢物運輸用容器與包裝的制造、改造和修理的人員而言,本標準是強制的。本標準不適用于下列情況:(a)用于第7類(放射性)物質(zhì)及其殘渣的容器與包裝。它們需符合能源部經(jīng)國家核安全與保護委員會所頒布的標準。(b)用于運輸壓縮氣體、冷凍氣體、液化氣或壓力下溶解氣體(第2類)的容器與包裝?;蛘?c)凈重量超過400 kg或容積超過450 升的 |
7. | 目的和理由:危險物質(zhì)、材料和廢物運輸用容器與包裝的安全性。 |
8. | 相關(guān)文件: 2002年8月14日的Diario Oficial de la Federación (官方公報)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2年10月13日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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