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韓國 |
2. | 負責機構:韓國技術與標準院(KATS)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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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家用和類似一般用途的電氣設備連接器,燈、燈控制鈕的附件。
ICS:[{"uid":"29.120"}] HS:[{"uid":"85"}] |
5. |
通報標題:電力用具安全標準(6條標準,韓語)頁數(shù): 使用語言:韓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下述6條安全標準將加入強制性安全標準[表1]:- K 60320-2-3: 家用和類似一般用途的電氣設備連接器– 第2?3部分:保護程度高于IPX0的器具連接器;- K 60923:燈的附件- 放電燈的整流器(不包括管狀日光燈)- 性能要求;- K 61347-2-1:燈控制鈕- 第2-1部分:對啟動器的特殊要求(非發(fā)光啟動器);- K 61347-2-8:燈控制鈕– 第2-8部分:對日光燈鎮(zhèn)流器的特殊要求;- K 61347-2-10:燈控制鈕 – 第2-10部分:對用于冷啟動管狀放電燈(氖管)的高頻操作電子變極器和換向器的特殊要求;- K 70000:家用和類似電力用具的安全– 第2部分:對電子滅菌器和類似電氣設備的特殊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電力用具安全控制法案第5款。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2003/04/03或之后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3/03/03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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