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阿根廷 |
2. | 負責機構:衛(wèi)生政策、法規(guī)與關系部(SPRRS)和農(nóng)牧漁業(yè)、食品部(SAGPA)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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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酒精飲料
ICS:[{"uid":"67.160.10"}] HS:[{"uid":"22"}] |
5. |
通報標題:阿根廷食品法典– 釀酒產(chǎn)品頁數(shù):10頁 使用語言:西班牙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結合MERCOSUR共同市場小組第 14/01號“關于釀造產(chǎn)品的MERCOSUR技術法規(guī)” 決議,修改阿根廷食品法典第1080、1081和1083條。該修改案有關在MERCOSUR成員境內銷售或在成員國間進行貿(mào)易的、以及從MERCOSUR成員國以外進口的釀酒產(chǎn)品,并包括:啤酒、液體麥芽、麥芽大麥和其他釀酒產(chǎn)品的定義、根據(jù)其固有的特定比重、顏色、原材料比例和其他成分比例的啤酒的分類、商標名稱與說明、分析方法的參考標準(美國釀酒化學家學會、ASBC、歐洲釀酒協(xié)定、EBC)、成分與特性、添加劑和加工助劑、致污物、衛(wèi)生學、重量和測量、標簽、分析和抽樣方法。 |
7. | 目的和理由:制訂釀酒產(chǎn)品的鑒定和最低質量標準。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2003年5月7日(官方公報) 擬生效日期: 2003年5月7日后90天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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