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墨西哥 |
2. | 負責機構:經濟部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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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玩具 - 渀真輕武器
ICS:[{"uid":"97.200.50"}] HS:[{"uid":"9503"}] |
5. |
通報標題:墨西哥官方標準草案PROY-NOM-161-SCFI-2003,用戶安全。 玩具。 渀真輕武器 。安全規(guī)范和測試方法頁數(shù):7頁 使用語言:西班牙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該墨西哥官方標準草案制定玩具渀真輕武器的安全規(guī)范、用于檢查目的的測試方法以及必須包含在產品標簽上和/或產品標記中的商業(yè)信息。該標準草案適用于在墨西哥合眾國境內銷售的具有輕武器外觀、形式和形狀的玩具渀真輕武器。以下產品不適用該墨西哥官方標準: (a) 真的或是按比例模型的古玩; (b) 射擊彈藥的傳統(tǒng)手槍或用壓縮空氣或氣體發(fā)射彈丸的手槍; (c) 運動手槍或準予運動員用的,及為此目的允許在專賣店出售的并按適當法律規(guī)定管理的手槍; (d) 裝飾、觀賞的和小型的玩具(包括桌上的模型和在手鐲、表鏈、項鏈等上使用的模型),只要槍管是實心的并且沒有任何機械引發(fā)裝置,如果是左輪手槍,旋轉彈孔應該是空的,并且是清楚可見的; (e) 帶有清楚可見貯水槽的水槍和不是按標準武器設計的,并一眼就能辨別為玩具的水槍。 |
7. | 目的和理由:為保護人身安全,制定玩具渀真輕武器的最低安全規(guī)范、測試方法和標簽要求。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不適用 擬生效日期: 不適用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3/08/26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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