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印度尼西亞 |
| 2. | 負責機構:能源需業(yè)資源部電力和能源利用總會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 ] 2.9.2,[X]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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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電機工程綜合
ICS:[{"uid":"29.020"}] HS:[{"uid":"8501"}] |
| 5. |
通報標題:能源需業(yè)資源部關于對標準頻率尤其單相和三相交流50 Hz頻率系統(tǒng)的強制印度尼西亞國家標準(SNI 04-1922-2002)編號05K/30/MEM/2003的法令 SNI 04-1922-2002, Frekuensi standar (該標準采用了IEC 60196 (1965-01)標準的一部分,頁數(shù):2頁,1頁 使用語言:印度尼西亞語.現(xiàn)有印度尼西亞語文本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該法令要求50 Hz作為單相和三相交流系統(tǒng)的頻率標準。仍允許在印度尼西亞的仍使用60 Hz作為頻率標準的單相和三相交流系統(tǒng)到2020年末。但是,不能在新系統(tǒng)上開發(fā)它,并且新系統(tǒng)必須采用SNI 04-1922-2002 |
| 7. | 目的和理由:1. 為實現(xiàn)生產、設備使用和電利用的效率;<BR>2. 在國內通過系統(tǒng)管理使標準頻率協(xié)調一致 |
| 8. | 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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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通報后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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