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歐盟 |
2. | 負責機構:歐洲委員會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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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莠去津(殺蟲劑的有效成分)
ICS:[{"uid":"65.100.10"}] HS:[{"uid":"3808"}] |
5. |
通報標題:有關不將莠去津作為有效成分列入91/414/EEC指令(授權摻入植物保護產品中的有效成分)附錄I中,并且撤消對含有此種有效成分的植物保護產品授權的委員會決議草案頁數: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規(guī)定不將莠去津列入確定的共同體目錄中(91/414/EEC的附錄I),并且成員國必須撤消對含莠去津的植物保護產品的授權。 |
7. | 目的和理由:91/414/EEC指令有關植物保護產品在市場上出售,建立授權和植物保護產品在市場上出售的協調框架,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2004/02/01 擬生效日期: 在該決議批準日期后最遲6個月內撤消對含莠去津的植物保護產品的授權,對現有的存貨附加12個月的寬限期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日期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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