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中國 |
2. | 負責機構:國家標準化管理局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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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煉鋼、煉鐵、鑄造及鐵合金冶煉時作為爐料使用的熔煉用廢鋼鐵以及一般用途的非熔煉用廢鋼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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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報標題:《廢鋼鐵》頁數(shù):11頁 使用語言:中文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廢鋼鐵》國家標準規(guī)定了廢鋼鐵的術語和定義、分類、技術要求、檢驗項目和檢驗方法、驗收規(guī)則、運輸和質量證明書等。 本標準是強制性標準,其中第5章是強制性條款。 廢鋼鐵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廢鋼鐵中禁止夾雜放射性廢物。 廢鋼鐵的放射性污染按以下要求控制: --廢鋼鐵的外照射貫穿輻射劑量率不能高于0.46μsv/h; --廢鋼鐵的α表面放射性污染水平檢測值,不能超過0.04Bq/cm2 ;β表面放射性污染水平檢測值,不能超過0.4Bq/cm2; --廢鋼鐵中放射性核素比活度禁止超過GB16487.6的規(guī)定。 2 廢鋼鐵中禁止混有其浸出液中有害物質濃度超過GB 5085.3 中鑒別標準值的有害廢物。 3 廢鋼鐵中禁止混有其浸出液中超過GB 5085.1 中鑒別標準值即pH值不小于12.5或不大于2.0的夾雜物。 4 廢鋼鐵中禁止混有多氯聯(lián)苯含量超過 GB 13015 控制標準值的有害廢物。 廢鋼鐵中禁止混有炸彈炮彈等爆炸性武器彈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混有兩端封閉的管狀物、封閉器皿等物品。 6 廢鋼鐵的單件外型尺寸不大于1500mm,單件重量不大于1500kg 。 廢鋼鐵是煉鋼、煉鐵、鑄造及鐵合金冶煉的主要原料之一,廢鋼鐵中存在放射性物質、炸彈炮彈等爆炸性武器彈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兩端封閉的管狀物、封閉器皿等物品直接危害人身安全。廢鋼鐵中存在多氯聯(lián)苯等有害物質對土壤環(huán)境造成了污染,對人畜的健康造成了直接的危害。為保障人體健康、土壤環(huán)境、維護生態(tài)平衡、控制有害元素影響、提高我國的廢鋼鐵質量、促進鋼鐵工業(yè)發(fā)展,根據我國廢鋼鐵發(fā)展現(xiàn)狀及生產、貿易的實際情況制定了本標準。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和家畜的安全,保護環(huán)境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通報后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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