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立陶宛 |
2. | 負責機構:經濟部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
4. | 覆蓋的產品:除文件中指出的產品之外的所有產品。
ICS:[{"uid":"99"}] HS:[{"uid":"99"}] |
5. |
通報標題:立陶宛共和國商品銷售的價格說明和標簽的法規(guī)頁數:19頁 使用語言:立陶宛語,英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法規(guī)對向最終消費者銷售的商品制定了通用的標簽和價格說明的要求。規(guī)定了標簽細節(jié)(產品名稱,生產商,最低保存期限(如合適),危險和安全警告等),以及標簽形式和位置等。規(guī)則規(guī)定了所有產品所貼上的標簽,應完全符合本文件的以前所定的產品標簽要求,同時應符合其它國家法案(與歐盟指令和法規(guī)一致的)中的規(guī)定的產品標簽要求。在上述立陶宛共和國和歐盟管制特殊商品標簽法律中沒有另外規(guī)定的情況下,本法規(guī)將是必須遵照執(zhí)行。 |
7. | 目的和理由:消費者信息和安全,在同領域與歐盟立法類似的國家措施。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2004/05/01 擬生效日期: 2004/05/01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4/04/15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