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捷克共和國 |
| 2. | 負責機構:環(huán)境部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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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化學物質
ICS:[{"uid":"71"}] HS:[{"uid":"9802"}] |
| 5. |
通報標題:環(huán)境部法令草案:制定對危險化學物質保存記錄和通報的要求頁數(shù):6頁 使用語言:捷克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本法令草案執(zhí)行法案No 356/2003 Coll 第28條關于化學物質和化學制備品的內容,并規(guī)定:對危險化學物質進行記錄和通報。目前的危險物質記錄包括:物質的鑒定、雜質的鑒定、合成物/關于成份和物質分類的信息、危險物質的生產和進口通報、生產商和進口商基本數(shù)據、危險物質及其物理、化學性質,在環(huán)境中的存在笀命和傳播、生態(tài)學和毒物學信息。 |
| 7. | 目的和理由:實現(xiàn)人類和動物的保護及環(huán)境的改善。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2004年4月 擬生效日期: 2004年5月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4/04/30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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