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澳大利亞 |
| 2. | 負責機構:運輸與地區(qū)性公共設施部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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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用于連接卡車和拖車的牽引裝置
ICS:[{"uid":"43.040"}] HS:[{"uid":"87"}] |
| 5. |
通報標題:審議有關車輛之間機械連接的法規(guī)(20頁,英語)法規(guī)影響綜述– ADR 62頁數(shù):30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對該法規(guī)進行審議,確保其具有相關性和成本效益,而且對安全車輛牽引裝置的進口不會造成壁壘。目前的審議應通過接受歐洲經(jīng)濟委員會(UNECE)的法規(guī)作為可選標準,以達到與歐洲經(jīng)濟委員會(UNECE)的法規(guī)更緊密的協(xié)調(diào)。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的健康和安全:特別是要減少由不合規(guī)格的牽引裝置失靈所造成的災禍和傷害。除此之外,通過與歐洲經(jīng)濟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2005/04/01 擬生效日期: 2006/10/01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4/11/30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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