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韓國 |
2. | 負責機構:商業(yè)、工業(yè)與能源部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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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客車
ICS:[{"uid":"43.080.20"}] HS:[{"uid":"8702"},{"uid":"8703"}] |
5. |
通報標題:關于燃料平均能效及其分類標簽的法規(guī)的修正案頁數(shù):17頁 使用語言:韓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下列燃料平均能效標準將應用于在一個給定的日歷年度中出售1000輛以上客車的汽車制造商:1,500cc以下的車輛為12.4km/l;1,500cc以上的車輛為9.6km/l。 如果某個汽車制造商沒有達到該標準要求,將接到官方(要求)符合(法規(guī))通知。如果該汽車制造商在限定的時間內(nèi)不能達到通知的要求,其名稱和不合格的情況將公布于眾。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環(huán)境和人的健康;節(jié)約能源;提高能效。 |
8. | 相關文件: 節(jié)能法案(政府立法部,可獲得韓語版本)http://www.moleg.go.kr |
9. |
擬批準日期:
2005年上半年 擬生效日期: 2006/01/01<BR>從2010年1月1日起,燃料平均能效標準將應用于進口車輛。關于進口車輛的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5/03/31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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