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澳大利亞 |
2. | 負責機構:澳大利亞通信局。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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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自導發(fā)射頻率為121.5MHz的406MHz無線電通信事故信號。
ICS:[{"uid":"99."}] HS:[{"uid":"99"}] |
5. |
通報標題:無線電通信(406MHz衛(wèi)星事故信號)標準2005頁數:4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對在陸地和海上緊急使用的406MHz衛(wèi)星信號的121.5MHz 自導航發(fā)射規(guī)定的技術要求。本技術要求基于澳大利亞國際標準公司制定的2個自愿性標準。 |
7. | 目的和理由:本技術法規(guī)的目的是確保無線電頻段的有效使用。本標準打算供設備的設計者、生產商和供應商使用以確保無線電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2005/06 擬生效日期: 2005/06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5/03/25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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