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阿根廷 |
| 2. | 負責機構:衛(wèi)生政策法規(guī)和關系秘書處(SPRRS)和 農(nóng)牧漁和食品秘書處(SAGPA)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
| 4. | 覆蓋的產(chǎn)品:預包裝食品
ICS:[{"uid":"67."}] HS:[{"uid":"9815"}] |
| 5. |
通報標題:《阿根廷食品法典 – 第V章:預包裝食品標簽》修正案頁數(shù):1頁 使用語言:西班牙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在阿根廷食品法典的第V章(“預包裝食品標簽”)增編第235 quarter項,內容如下:“第235 quarter項:含有菠菜、甜菜根、椰菜、胡蘿卜、花椰菜或其它任何含有天然的高硝酸鹽的蔬菜的食品標簽應當在產(chǎn)品正面顯著的位置,以突出的,并且顯而易見的字體顯示警示語“一歲以下的兒童不得食用”。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健康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2005/7/4 擬生效日期: 自2005年7月4日起60天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